按照隨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門診慢特病認定和用藥保障的通知》(隨醫保函〔2024〕11號)文件精神,廣水市醫療保障局擬啟動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準入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推進醫療保障和醫藥服務高質量發展,做好門診慢特病患者用藥保障工作,切實解決參保患者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提升人民群眾在醫保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決定將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患者用藥保障范圍拓展到部分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
二、配置計劃
根據隨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門診慢特病認定和用藥保障的通知》(隨醫保函〔2024〕11號)文件分配的資源配置計劃指標,廣水市2024年度第一批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配置計劃共十家,分配如下:
(一)城區共4家。應辦2家、廣辦2家。
(二)鎮辦共6家。十里辦事處1家、長嶺鎮1家、楊寨鎮1家、郝店鎮1家、馬坪鎮1家、吳店鎮1家。
三、工作步驟
(一)發布通知。近日將通過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廣水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及廣水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微信工作群公開發布《關于啟動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準入工作的通知》。由職工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自愿于2024年4月19日前向廣水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股提交書面申請進行申報。
(二)成立工作專班。為統籌做好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定點準入工作,計劃成立由醫藥服務管理股、待遇保障股、醫療保障服務中心、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基金核查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共同組成工作專班。
(三)組織評估。適時組織工作專班開展現場考評。根據《隨州市醫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隨州市特殊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通知》(隨醫保發〔2022〕24號)文件要求,在五月底前,對申報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的職工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按照《廣水市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準入考核評分細則表》確定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分值,由工作專班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各自的崗位職責進行實地量化專項考核評分。待遇保障股及待遇服務中心負責醫保管理項考評、信息中心負責信息管理項考評、醫藥服務管理股負責藥品管理項考評、基金核查中心負責服務質量項考評,醫藥服務管理股負責考評情況匯總。
四、審核認定
考核結果報局黨組,經專題會議集體審定后上報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咨詢電話:醫藥服務管理股 ?0722-624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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