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局信息中心每季度統計一般對象參保人員前12個月門診慢特病、特藥門診、住院(含普通住院、外傷住院、生育住院)經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支付金額(含自費費用及起付線等)超過隨州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023年隨州市居民可支配收入31482元)人員信息傳遞給民政局。
2、民政局下屬社會救助局將上述人員根據參保地下發給各鎮辦民政窗口,由民政窗口聯系村(社區)民政專管員錄取患者家庭成員信息(子女、父母、夫妻家庭成員信息),填寫家庭收入狀況,核查知情同意書,需患者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
3、由社會救助局統一比對患者本人及家庭成員車輛、房產、銀行存款、股票、基金、保險、經營實體等10多項信息(認定期間死亡的,終止認定),符合要求的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并對外公示,不符合的注明原因,相關人員認定信息回傳給醫保經辦機構。
4、醫保經辦機構根據民政提供人員信息,將民政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在醫保系統上作特殊身份標識,起始有效時間12個月,在此期間此類人員按第四類醫療救助政策享受一站式救助(見文件)。
5、醫保經辦機構同時將民政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信息分發到鎮辦醫保窗口工作人員,由鎮辦醫保窗口工作人員將名單下發到村(社區),由村(社區)干部幫代辦身份認定前12月費用的依申請求助,由鎮辦初審、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復核后撥付。依申請救助報銷金額計算:認定身份前12個月門診慢特病、特藥門診、住院(含普通住院、外傷住院、生育住院)累計總費用-自費費用-基本醫療報銷-大病保險報銷-依申請救助起付線6000元,再乘60%的救助比例,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40000元。
備注:依申請救助全程免申即享,無需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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