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配合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信訪(應急)處理組:
我單位承擔的2024年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件(編號:D3HB202405140068)整改工作,以上信訪件信訪人反映的事項經調查核實,事項屬實,現將整改資料上報備案。
一、信訪人反映的事項
D3HB202405140068號信訪件,群眾反映“隨州市廣水市徐家河水庫邊的一個養殖水庫,有人投放大量雞類,喂養了十多萬只鴨子,污染了飲用水源、產生異味。”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廣水市農業農村局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余曉云、邱和平做如下整改:
1、告知余曉云、邱和平所在養殖區域是禁養區,必須終止畜禽養殖行為。
2、考慮余曉云、邱和平二人飼養的鴨只為青年鴨,限期出售鴨只,其中邱和平于2024年6月15日前出售飼養的4.7萬只鴨子,余曉云于 2024年7月10日前出售所有的鴨子。
3、余曉云、邱和平二人按期出售鴨只后立即拆除鴨棚及其他所有的養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
三、整改后的現狀及效果
余曉云、邱和平主動積極配合,高質量完成了以上整改,具體如下:
1、至此兩人均已在規定的限期內出售完所有的鴨只。
2、邱和平于2024年6月15日、余曉云于7月2日均已拆除所有的鴨棚及養殖設施,恢復了土地原貌。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效果明顯。
四、違法查處及追責問責情況
暫無違法查處及追責問責。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辦結的結論性意見
我局承辦的中央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件D3HB202405140068號已完成整改,交辦件辦結完成。
承辦單位:廣水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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