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武漢分行《關于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鄂人社發〔2021〕36號)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24〕88號)文件精神,依據《湖北省公共就業服務業務經辦規程(試行)》工作要求,經個人申報,鎮(辦)、開發區人社中心初審,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復核,現對我市2025年返鄉創業51名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名單見附表)。公示時間為7天(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反映。
舉報電話:6258898
廣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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