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廣水市促進社會組織? 健康發展,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 號)規定,決定開展廣水市2024年度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參評對象
(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在廣水市民政局登記成立, 未參加過評估的社會組織。
(二)參加過評估,評估等級在有效期內且滿2年,自愿 申報更高等級評估的全市性社會組織。
(三)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愿服務類社會組織、慈善組 織符合條件的應評盡評。
(四)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估: 1.未連續參加2022、2023年度檢查或年報的;? 2.2022、2023年度檢查結果有一次不合格的;
3.2022、2023年度檢查結果均為基本合格的;
4.2022年至今受到政府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尚 未執行完畢的;
5.正在被政府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6.社會組織黨組織應建未建的; 7.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五)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在評估期間出現不予評估情形 的,或者發生與宗旨嚴重背離的事件,取消其評估資格。社 會組織符合評估條件未申請參加評估或者評估等級過期的, 視為無評估等級。
二、評估內容
社會組織評估按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 的組織類型,實施分類評估。
三、評估等級及時效
社會組織評估結果分為5個等級,由高至低依次為 5A(AAAAA)得分在950分及以上、4A(AAAA)得分在849-950分 之間、3A(AAA)得分在749-850分之間、2A(AA)得分在649-750? 分之間、1A(A)得分在600-649分之間。獲得3A以上評估等 級的社會組織,由市民政局頒發證書和牌匾。社會組織評估 等級有效期5年。
四、評估程序
(一)評估申報。自愿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請填寫評估 申報表(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市民政局對申報的社會組織參評資格條 件進行審查。
(三)現場評估。第三方機構組織評估專家,在市民政局 監督下進行現場評估,提出初評意見。(評估標準見附件)
(四)等級評定。市民政局組織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對第 三方機構提出的初評意見進行終評,確定評估等級并公示、
公 告 。
五、相關事項
(一)社會組織評估是衡量社會組織質量高低的重要標 尺,也是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的有力抓手。請各業務主管 單位高度重視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廣泛宣傳、積極動員符合 條件的所屬社會組織參加評估,以等級評估促進社會組織規 范內部治理。并在購買服務、評優評先時將評估等級作為重 要參考指標。符合評估條件的各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參加評 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通知要求,對照評估指標,認真準 備評估材料,積極做好參評工作。
(二)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請于2024年7月30日前發送 至電子郵箱lyh840817@sina.com。電子郵件發送標準:標題 采用“社會組織名稱+評估申報”格式,評估申報書由法定 代表人簽字、蓋單位公章后以PDF格式發送。
(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社會組織 一經申請參評,原則上不退評。確因準備不足、自愿退評的, 須在評估機構實地評估前2個工作日書面向市民政局申請退
評。專家組實地初評后不得退評;退評的,2年內不再受理 參評申請。評估專家在評估工作中未履行職責或不正當履職 的,取消委員或專家資格。
(四)材料報送地址:廣水市應山街道廣安路35 號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401室;聯系人:徐科長; 聯系電話:623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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