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號)的有關規定要求,2025年9月20日,市政府九屆九十六次常務會議對截至2025年8月31日現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冠經本級政府同意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進行了研究。會議決定,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6件、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5件,宣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3件。因有效期屆滿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但需要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實施單位應在本文印發之日起60日內按程序重新擬文報批。
附件:1.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6件)
?????2.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目錄(8件)
?????3.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4.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
2025年9月22日 ???????
附件1
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6件)
序號 | 文號 | 文 件 名 稱 |
1 | 廣政發〔2022〕6號 | 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助力沖刺百強縣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 | 廣政發〔2023〕2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葬區的通告 |
3 | 廣政發〔2023〕10號 | 廣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域火葬的通告 |
4 | 廣政發〔2025〕1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村級債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
5 | 廣政發〔2025〕3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供水管理辦法》的通知 |
6 | 廣政發〔2025〕4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廣水市城區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 |
附件2
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目錄(8件)
序號 | 文號 | 文 件 名 稱 |
1 | 廣政辦發〔2020〕7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
2 | 廣政辦發〔2022〕3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獎勵扶持辦法》的通知 |
3 | 廣政辦發〔2022〕1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廣水徐家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的通知 |
4 | 廣政辦發〔2023〕3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的通知 |
5 | 廣政辦發〔2023〕4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加快文化和旅游業發展的獎勵辦法》的通知 |
6 | 廣政辦發〔2024〕9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
| 7 | 廣政辦發〔2025〕5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支持工業和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 |
8 | 廣政辦發〔2025〕6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 |
附件3
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序號 | 文文號 | 文 件 名 稱 |
1 | 廣政發〔2022〕1號 | 廣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嚴令 |
2 | 廣政發〔2023〕7號 | 廣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城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通告 |
3 | 廣政辦發〔2019〕7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水利工程水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
4 | 廣政辦發〔2020〕1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畜禽養殖場(小區)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
5 | 廣政辦發〔2023〕2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
附件4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
序號 | 文號 | 文 件 名 稱 |
1 | 廣政發〔2019〕6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供水管理細則的通知 |
2 | 廣政辦發〔2019〕8號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 |
3 | 廣政發〔2022〕4號 | 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廣水市城區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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