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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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 ???????
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
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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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規范財務管理,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防范支付風險,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公務卡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的管理。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本單位公務卡的管理與推廣工作。
第四條??實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遵照《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執行。對于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單次消費額度在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零星小額商品服務支出,預算單位必須通過公務卡結算或銀行轉賬(授權支付或直接支付),金額超過3萬元的公務支出原則上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授權支付或直接支付),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隨著國家政策變化和用卡環境改善及時調整。
第五條??在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在具有刷卡條件的商戶進行公務消費。
第二章 ?代理銀行的選擇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發卡銀行應為財政局審核認定的零余額賬戶所在銀行。各代理銀行不得跨越代理預算單位范圍發放公務卡。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與公務卡代理銀行要按照“持卡人員承擔用卡經濟責任、開卡銀行承擔未盡責盜刷經濟風險、行政事業單位承擔公務還款責任、財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原則簽訂規范的代理服務協議,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八條??預算單位公務卡統一使用各代理銀行專用的IC公務卡,各代理銀行嚴禁向非預算單位工作人員發放IC公務卡。
第三章? 公務卡的開立與管理
第九條??公務卡由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統一組織辦理,公務卡限一人一卡。公務卡開立的基本程序:
(一)單位在職人員如實填寫“公務卡申請表”,簽訂“領用合約”,連同相關證明資料一起交單位財務部門。
(二)單位財務部門對在職人員申請開卡的相關資料進行確認,將申請資料送代理銀行。
(三)代理銀行按本行規定程序審核在職人員開卡申請資料和辦理個人卡。
(四)代理銀行將辦妥的公務卡連同必要的相關資料一并發給單位財務部門,單位財務部門發給個人。
第十條??公務卡的透支額度為1萬至3萬元(含3萬元),具體額度由單位財務部門與代理銀行商定。代理銀行根據公務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況,視具體情況可提高或降低透支額度,但透支額度不得突破公務卡的上限(3萬元)。
第十一條? ?各單位要按照財務內部控制規范的要求,嚴格公務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報批制度。
第十二條??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公務卡,?遺失應及時掛失。因公務卡遺失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按照持卡人與發卡銀行的領用合約或服務協議中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公務卡結算的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卡刷卡消費行為,在審核報銷前屬個人消費行為;對不符合報銷條件的,單位財務部門不予報銷,由持卡人自行償還。在職人員使用公務卡后因未及時報賬等個人原因未按時還款而產生的利息,由持卡人本人承擔;因公務消費的款項,持卡人在免息還款期內,持合規的報銷憑證和經本人簽名的消費交易憑條,按照現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申請報銷,提交報銷單據后,單位必須及時為其報銷并將款項轉賬至持卡人卡內,不得造成持卡人逾期還款,從而影響個人信用。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在辦理公務卡結算財務報銷手續時,必須通過開卡銀行柜面、網金系統提取相應的公務卡消費信息,經核實并符合相關規定后,才能將報銷款項劃入公務卡還款賬戶。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在收到支付憑證回單后,將報銷憑證、消費交易憑條及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照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第五章?? 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的現金管理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工資、津補貼、獎金等工資性支出通過個人工資卡結算,商品服務支出通過公務卡結算,公務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墊付的現金通過個人工資卡報銷還款,一般情況下單位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經單位領導與財務部門批準同意,可以使用現金結算:
(一)確需用現金發放的慰問費或其他撫恤救濟性支出;
(二)確需用現金發放給非本單位在職人員、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費用;
(三)確需用現金支付給單位臨時聘用人員(不含長期聘用人員)的費用;
(四)在個別確實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商業服務網點發生的、金額在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單筆金額在200元以下的在職人員差旅補助費;
(六)其他特殊情況經市財政局批準的支出項目。
預算單位應加強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管理,除上述特定情形外,持卡人未使用公務卡刷卡消費的,在申請財務報銷時需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否則單位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一般不再向在職人員個人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向在職人員個人借款的,經單位領導及單位財務部門同意后,按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因不具備刷卡條件或其他原因,致使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墊付現金的,單位財務部門在進行合規性審核后,報銷時將資金支付至在職人員本人的個人工資卡。
第六章 ?各方的職責
第十九條??市財政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結算的管理與監督,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全面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對違規提現、違規開設公務卡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積極與人民銀行、發卡銀行等部門協作,實現國庫支付系統與銀行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將刷卡消費的公務支出信息納入國庫支付系統與財政總賬系統,實施動態監控,提高財政管理與監督水平;做好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政策解釋工作。
第二十條???人民銀行廣水市支行要加強代理銀行的管理工作,對代理銀行違規開設公務卡賬戶、違規提取現金的,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要積極推行公務卡結算方式,認真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進一步加強單位預算管理與財務內控機制,規范財務報銷與會計核算程序,確保資金安全;加強公務卡管理,在代理銀行變更或工作人員增減變動時,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或停用手續,并通知發卡銀行及時維護公務卡支持系統;加大對本單位公務人員的宣傳培訓力度,促進單位在職人員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
第二十二條??發卡銀行要加大對公務卡的宣傳、培訓力度,加強與銀聯公司的協作,在網絡和技術上保證刷卡暢通,及時準確地向預算單位提供完整的公務卡消費信息;按照代理服務協議和領用合約規定的義務,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及時向持卡人提供消費及還款信息;切實加強公務卡信息安全管理,嚴禁對外提供或泄漏與公務卡持卡人和公務支出有關的各種數據資料,有效防范和減少公務卡風險事件發生; 不斷完善本行柜面業務、網金系統,提供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對公務卡刷卡消費行為給予更多優惠。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本部門內部公務卡結算財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水市支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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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附件
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序號 | 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 公 務 卡 結算項目 | 備 ???注 | |
類 | 款 | |||
1 | 302 | 01 | 辦公費 | 指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
2 | 302 | 02 | 印刷費 | 指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
3 | 302 | 03 | 咨詢費 | 指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
4 | 302 | 04 | 手續費 | 指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
5 | 302 | 07 | 郵電費 | 指單位開支的郵寄費、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
6 | 302 | 11 | 差旅費 | 指單位工作人員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費、購買車票、船票、機票支出等。 |
7 | 302 | 13 | 維修(護)費 | 指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
8 | 302 | 14 | 租賃費 | 指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
9 | 302 | 15 | 會議費 | 指單位主辦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房租費、伙食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
10 | 302 | 16 | 培訓費 | 指單位舉辦的各類培訓支出。 |
11 | 302 | 17 | 公務接待費 | 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餐飲費、住宿費等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
12 | 302 | 18 | 專用材料費 | 指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3 | 302 | 31 | 公務用車 運行維護費 | 指公務用車租賃費、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 |
14 | 302 | 39 | 其他 交通費用 | 指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
15 | 302 | 99 | 其他商品 和服務支出 | 指上述項目以外、適合公務卡結算的日常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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