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19〕27號)及《隨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隨政發〔2020〕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任務和時間安排
(一)普查任務。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調查全市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況。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科學準確的信息支持。
(二)時間安排。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二、精心組織實施
(一)組建工作機構。成立廣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普查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和落實情況的檢查督辦。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各鎮辦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本地區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充足保障,廣泛引導、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充實普查力量。按照國務院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每個普查小區至少應配備1名普查員;每3-4名普查員應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各鎮辦要按要求抽調、選聘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確保普查人員的數量和質量。
(三)強化部門協作。市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為做好入戶登記調查工作提供支持。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加以解決。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數據用途要嚴格限定用于此次普查,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二)確保數據質量。采取電子化方式開展普查登記,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提高普查數據采集處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堅決杜絕出現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準確。
(三)開展廣泛宣傳。各級普查機構要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電子屏和“兩微一端”等新聞媒介,廣泛深入宣傳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項目。
(四)加強經費保障。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工作經費,按照市級和鎮辦分級負擔的原則,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及時撥付,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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