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鎮(zhèn)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不斷完善信息發(fā)布機制,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jiān)督。現將今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信息公開情況
(1)主動公開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通過太平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7條。
(2)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鎮(zhèn)政府信息意見箱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請,未接到關于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電話咨詢。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了太平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鎮(zhèn)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明確有關部門協(xié)作配合的工作職責,并明確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具體承辦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是完善保障制度。我鎮(zhèn)建立健全《太平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管理,細化責任目標,加大考核力度,通過太平鎮(zhèn)政府網站公開意見箱、信訪等渠道,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同時,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學習,仔細編制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嚴格審查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認真撰寫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等,各項工作運轉如常。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內容保障。我鎮(zhèn)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實及時公開。一是及時發(fā)布和更新機構職能、規(guī)范性文件、服務事項、發(fā)展規(guī)劃、重點建設、財政執(zhí)行、審批收費、房屋拆遷、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三是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一般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四是嚴格保密審查。我鎮(zhèn)在信息公開上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做到信息公開合理、合法、有度,確保國家和政府機密不泄漏。一是落實專人負責做好本鄉(xiāng)鎮(zhèn)、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檢查,以及不予公開信息的審查工作。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保密審查教育,定期組織開展了業(yè)務培訓,嚴格執(zhí)行保密問責,對公開了不應當公開的涉密信息的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監(jiān)察、保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三是切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的設備和網絡,確保設備、網絡運行安全。
五是加強宣傳,提高認識。我鎮(zhèn)多次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國家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意義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認識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是各級行政機關的重要職責,也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項重大任務,自覺主動公開意識不斷增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們將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業(yè)務學習和培訓,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準確、及時、規(guī)范,回應公眾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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