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隨州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通知要求,現將我市承辦的2024年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件(編號:X3HB202405100001)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信訪人反映的事項
X3HB202405100001號:隨州市廣水市長嶺鎮萬安村平安采石場由于未嚴格落實開采規定,環評報告造假,違法越界開采,停采后礦山修復治理問題凸顯:1.主體拆除不徹底;2.邊坡治理未落實,山體滑坡隱患問題突出;3.項目辦公樓未拆除;4.排水溝建設未落實水土流失問題突出;5.村民多次向廣水市環保局和自然資源局申訴,問題得不到解決。6、廣水市環保局和自然資源局作為礦山治理主管單位,主導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資規、 林業、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對礦山問題失察失管,監管不到位,導致礦山違規違法行為不斷發生,恢復治理緩慢,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投訴人主要訴求:1.邊坡、排水溝落實治理,開采全域樹、濕、藤、草綠化到位,存活養護到位,緩解水土流失。2.現場大型水泥平臺清理拆除, 不應在此地重新規劃(設置)采礦區。3.拆除違法建設的辦公廠房,解除相關村企合同,遷出違法企業。
二、現場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未嚴格落實開采規定”“違法越界開采”。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在采礦權有效期內,存在越界開采的違法行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其依法進行了處罰。分別于2017年6月25日、2019年7月16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廣土資執罰〔2017〕4號、廣自然資規執罰〔2019〕13號)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2018年11月4日至今,該公司采礦許可證到期后,未發現違法開采行為。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環評報告造假”。
2017年4月17日,該公司《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建筑用輝綠巖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原隨州市環境保護局依法組織專家審查、公開公示后按照程序審批(隨環建審〔2017〕36號),審批程序合法合規。
(三)關于信訪人反映的“主體拆除不徹底”。
經聯合調查專班調查核實,該公司于2018年11月停產后,已陸續對主要機械設備進行了拆除,現場余留有配電室、料倉。信訪人在訴求中要求拆除的“大型水泥平臺”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非常堅固且與山體連接,拆除必須使用爆破手段,容易造成山體生態破壞和帶來不安全因素,同時應村民和村委會意愿,部分暫時予以保留。
(四)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邊坡治理未落實,山體滑坡隱患問題突出”。
經聯合調查專班調查核實,前期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時該礦坑區周邊架設了安全網和警示牌,開采區兩側邊坡修建了排水溝,采坑區邊坡臺階及操作平臺已覆土撒播爬山虎等藤蔓植物。但是存在安全警示網和警示牌被附近村民偷盜(安裝2次均被偷盜)、排水溝部分被水毀及淤泥堵塞現象。
(五)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項目辦公樓未拆除”。
經聯合調查專班調查核實,該項目辦公區有辦公樓一棟,經調閱相關資料,該項目辦公區于2009年已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為合法建筑,故不能拆除。
(六)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排水溝建設未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問題突出”。
2017年4月6日,市水利局《關于廣水市長嶺鎮萬安村椅子坡、毛家山建筑用輝綠巖礦露天開采擴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復函》(廣水審批〔2017〕4號),對該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進行了批復。經聯合調查專班調查核實,該礦山開采區截水溝和排水溝均按水土保持方案修建完成,撒播狗牙根草籽成活率完好。由于2024年春季強降水,導致山坡上一處排水溝被沖毀約3米長以及部分淤泥堵塞。
(七)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村民多次向廣水市環保局和自然資源局申訴,問題得不到解決”。
自2020年以來,接到群眾反映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公司信訪件2件,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信訪工作條例》及相關辦理要求,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將調查處理情況對信訪人進行了反饋。
(八)關于信訪人反映的“廣水市環保局和自然資源局作為礦山治理主管單位,主導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資規、林業、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對礦山問題失察失管,監管不到位,導致礦山違規違法行為不斷發生,恢復治理緩慢,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在該公司采礦權有效期內,依照礦山開采利用方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和市林業局等部門對該公司日常開采和生產情況依法進行監管,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對該公司的日常開采、安全生產、生態修復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了該公司越界開采行為,并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罰。
在該公司采礦許可證到期停產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督促該公司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并對該公司下達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督辦通知書,督促該公司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前期該公司投入修復資金及各類機械設備車輛用于修復,拆除了全部的機械設備,并對礦山的排土場進行渣土清理,堆土場覆土平整,工業場地邊坡植草復綠撒播草籽約15畝,底部修建擋土墻及排水溝等。
綜上所述,該問題屬于涉及鄰避效應問題。
三、整改處理情況
(一)對該公司越界開采作出行政處罰,2017年6月25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廣土資執罰〔2017〕4號),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退回本礦區開采;2、沒收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的違法所得2443噸建筑用花崗巖,按38元/噸折合人民幣92834元;3、對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按違法所得的10%并處罰款人民幣9283元。2019年7月16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廣自然資規執罰〔2019〕13號),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非法采礦390噸建筑用輝綠巖的違法所得,按30元/噸折合人民幣11700元;2、對廣水市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非法采礦違法所得,按10%并處罰款人民幣1170元。
(二)責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嚴格督促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生態修復責任,確保生態修復工作“還清舊賬、不欠新賬”。
(三)督促該公司及時修復被沖毀的截水溝、擋土墻,并對平臺進行覆土種植爬藤植物和播撒草籽,確保水土保持措施實施到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及時安裝護欄和安全警示牌,壓實鎮村屬地管理責任,杜絕偷盜行為。
(四)科學合理設置采礦權,嚴格按照采礦權設置的相關要求,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周邊村民意見,做好社會風險評估。
四、違法查處及追責問責情況
無。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辦結的結論性意見
該信訪件已完成整改,已辦結。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辦結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3日)向廣水市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聶志偉??0722-7025409
廣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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