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隨州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通知要求,現將我市承辦的2024年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件(編號:D3HB202406040033)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信訪人反映的事項
投訴人對“隨州市廣水市廣水辦事處南站村的中電建廣水十里風光一體風電場工程運行時長期噪聲污染”投訴件辦理結果不滿意,認為檢測時機是選擇風力3級(微風),風電場屬于低負荷運轉,噪聲結果不具代表性,當時誘導簽字時稱是做無損檢測,屬于欺瞞行為。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督促湖北廣水新能源電力開發有限公司中電建廣水十里風光一體化風電場工程對噪聲敏感點附件#12、#13、#14號風機風電機組進行整體降噪處理。
2、委托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再次進行噪聲監測。
三、整改后的現狀及效果
1、湖北廣水新能源電力開發有限公司中電建廣水十里風光一體化風電場工程對噪聲敏感點附件#12、#13、#14號風機風電機組進行整體降噪處理:(1)清洗風機葉片表面污垢、降低風阻系數;(2)檢查螺栓緊固、潤滑情況,減少葉片變漿時的噪聲;(3)維護風機塔底散熱風扇,減少日常運行噪聲。
2、2024年6月隨州維克異檢測有限公司提供的編號為SW【檢】字202406004的環境監測報告顯示噪聲居民點(信訪人家敏感點)夜間噪聲為42.8dB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要求。(夜間:45dB)
四、違法查處及追責問責情況
無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辦結的結論性意見
該信訪件已完成整改,已辦結。
如果公眾對該問題辦結公示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向廣水市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聶志偉??0722-7025409
廣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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