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21〕1號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農架林區住建局,武漢市房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堅決整治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方面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打造成發展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廉潔工程,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防范項目申報虛報冒領。嚴禁虛報謊報小區數、戶數、樓棟數、建筑面積、項目建成時間、改造內容等主要指標,已納入往年中央補助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二、防范報大建小套取資金。嚴格按照改造內容和規模編制項目概算,不得虛列投資規模、隨意壓縮改造內容,防止出現報大建小套取資金現象,影響改造成效。
三、防范中央資金滯留挪用。要及時撥付并使用中央補助資金,確保專款專用,防止資金“躺在賬上睡大覺”,造成資金滯留;中央補助資金不得用于城鎮老舊小區外與小區無關的道路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也不得挪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四、防范前期工作不深不實。要建立“政府統籌、居民參與、多方配合”的工作機制,認真開展前期宣傳動員工作,積極發動居民參與改造,贏得居民理解與支持,防止把民生工程改成民怨工程,導致改造項目實施困難。
五、防范設計方案隨意變更。要對小區基礎設施現狀、房屋結構充分調查摸底,因地制宜,實現“一小區、一方案”,堅決制止設計方案“套模板”現象,防止設計方案頻繁變更,避免重復施工、反復開挖。
六、防范工程招標隨意拆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多、涉及面廣,要嚴格招投標程序,嚴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違法分包、非法轉包亂象,不得隨意將一個小區的改造內容拆分成多個單項單獨招標。
七、防范改造內容浮于表面。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需充分征求居民意見,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觀”的要求,優先改造居民反映強烈、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內容,基礎類設施做到應改盡改。避免大量資金重點用于外立面改造等“形象工程”,引發群眾不滿。
八、防范竣工驗收流于形式。要嚴把竣工驗收最后防線,對于改造不徹底、施工質量缺陷等問題必須返工糾正。工程建設竣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堅決遏制謊報項目完工,監理程序形同虛設等問題。
各縣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主管部門要認真對照八條措施,對過去實施的項目及年度計劃開展自糾,深入查找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抓緊實施整改,堅決糾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方面腐敗和作風問題,并向社會公布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信訪舉報電話及信箱,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切實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改到居民心坎上,實現以“新”換“心”。市州主管部門要履職盡責,強化組織領導,督促問題整改,保證改造質量,如期完成好目標任務。省住建廳將聯合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調研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的將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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