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水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日常巡查中,發現并妥善處理了一起在210省道蔡河路段占用公路用地擺攤售賣水果的行為。執法過程既堅持了法律原則,又體現了人性化溫度,獲得了當事人的理解與配合。
事發當日,執法二中隊隊員在巡查至210省道蔡河路段時,發現有機動車輛???,并有經營戶利用路肩及公路用地擺攤設點,向過往車輛和行人售賣水果。此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更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疾馳的車流與臨時??康牟少徿囕v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執法人員發現情況后,立即上前依法進行制止。他們首先向經營業主明確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質及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隨后現場責令其立即改正。在執法人員的監督與協助下,經營業主迅速將售賣的商品及設施遷移至了安全、合規的區域,及時消除了該路段的交通安全隱患。
執法并未止步于簡單的糾正。隨后,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開展了耐心細致的法律法規宣傳,詳細講解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是明確禁止的違法行為,指出此類行為對駕駛員視線、道路通行能力以及自身安全帶來的巨大風險,引導其樹立合法經營與安全至上的意識。
經調查確認,該當事人屬首次違法,且在被告知后能夠立即改正,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廣水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經審慎考量,最終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免于行政處罰的決定。這一決定既彰顯了法律的嚴肅性,也體現了執法部門對輕微違法、及時糾正行為的容錯與教育導向。
此次執法行動,是廣水市交通運輸領域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的一個生動縮影。它不僅有效維護了路域環境,保障了公路的安全暢通,更通過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促使管理對象從內心深處認識到錯誤,自覺遵守法規,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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