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再次調整繳費檔次,最高可繳9100元。
根據《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鄂人社發〔2023〕3號)精神,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調整辦法為“最低繳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參保人員所在市州上年度公布的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最高繳費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度最低繳費額”。
按照該通知規定,結合本市實際,2024年廣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調整為400元,最高繳費標準調整為9100元,其中每100元的整數倍為一個繳費標準。參保人員可在上述繳費區間內自主選擇,鼓勵參保人員選擇高檔次繳費標準,“多繳多得、多繳多補”。對困難群眾保留現行最低繳費100元標準,保持社保幫扶政策的延續性。
繳費檔次及對應財政補貼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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