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水利和湖泊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指導下,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導向,著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統籌做好水利立法、執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項工作,有效推動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設不斷邁向新的臺階,現將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如下:
一、以制度機制建設,服務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1.健全完善法治建設組織機制。根據《廣水市水利和湖泊局關于印發〈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廣水字〔2022〕18號)要求,全局上下緊緊圍繞法治建設工作目標和任務,從自身做起,不斷提高認識,加強制度建設,完善領導機制,嚴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副局長為組長,各相關科室及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法治建設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做到了明確工作職責,確保領導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把依法行政作為保障率先基本實現水利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把社會管理工作作為領導小組的重要職能;召開法治機關建設專題會議,明確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標任務、責任主體、完成時限,研究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任務和措施;強化社會管理職能,推進以局屬單位為重點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參與水利管理和服務;健全水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在水利和湖泊局得到落實。
2.健全完善政務公開機制。制定并完善了我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按照我市政務服務的公開要求,向社會公開水利政務信息。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水利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政府信息公開。積極開展便民服務,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水利系統門戶網站建設,與防汛抗旱預警預報系統、水資源動態管理監測系統相銜接,最大限度地滿足公眾對水利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025年我局未出現擅自撤銷或變更重大行政決策的情況。
3.健全完善行政監督和問責機制。建立行政執法重大決定法治審核制度,強化對水政行政權力的監督。在行政許可、登記發證、現場執法檢查、行政收費、行政處罰等直接影響相對人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政執法及行政管理環節,健全行政監督制度和制約機制。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民主監督,重視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群眾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和回應。完善行政問責、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權力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
4.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與水行政主管部門相適應的法律顧問制度,圍繞重大行政決策、水法規制定、疑難行政復議訴訟案件、重大突發性事件等開展咨詢論證和法律服務。制定出臺了相關規章制度,聘請資深律師為法律顧問,并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為全市水利系統重大決策、發展規劃和水利業務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并協助審查、修改對外重大經濟合同,草擬、審查法律事務文書,代理水利部門對外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開展相關法律知識培訓等,有效促進我局依法辦事,防范降低法律風險。
二、以法治化治理為導向,大力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水行政權力下放運行后,水利和湖泊局政務服務窗口嚴格落實“一窗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制度。加強對“水利窗口”人員的業務培訓,樹立良好的水利人形象。完善內部運行機制,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行政審批時限縮短至1個工作日,大幅提高了行政服務效率。截至目前,2025年行政審批窗口核發《取水許可證》55份、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10份、審批《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書》2份,水利工程建設招標備案2件,共計69件。局政策法規股出具項目選址復函22份。上述行政審批均在規定工作日內提前辦結,辦結率達100%。?
2.全面推進水行政執法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
我局加大了年度執法力度,成立了2個執法專班。
專班一:整治非法取用水,落實水資源管理。2025年水利部門會同當地鎮辦,專項排查全市養殖行業,對34家規模養殖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4家已辦理取水許可,27家封井,3家正在辦理中。
專班二: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守護河道安全。2025年河道采砂夜間巡查11次,開展聯合執法5次,跨區域聯動執法3次,封堵下河道路4處,正在辦理涉砂案件3起。有效打擊了偷采河砂的違法行為,為河湖專項保護行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進入汛期后,水行政執法人員在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區域張貼《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宣傳畫,講解相關法律條文并公開河道采砂舉報電話,形成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高壓態勢和濃厚氛圍,打好治砂管砂“主動仗”,有效維護了我市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3.?加強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嚴格實行水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清理工作。提升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我局法治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工作“三項制度”規定,建立和落實水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落實重大涉企案件風險評估制度,推行移動執法、執法視頻記錄、文書制作電子化,完善執法卷宗立卷標準,落實水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制度。加強執法案例指導,推行柔性執法方式。我局印發了《水利和湖泊局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免強制清單》的通知,作為行政執法部門為企業當好“店小二”服務員,執法人員做到執法有尺度,監督有力度,服務有溫度,對符合首違不罰清單要求的企業采取柔性執法,下達《行政告誡書》一份,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可免予行政處罰。做到水政執法人員從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下達說理式文書、告知當事人權利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法程序規范有序,讓執法相對人自覺自愿地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依法治省辦《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辦好“保證新發展,法治惠民生”實事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26號)精神,壓縮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時限,推進審批便利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水利和湖泊局在全市具備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條件的開發園區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對已實施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的園區,建設項目進入園區直接簡化審批,實行登記表制度。對于審批權限不在我市的開發建設項目等的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仍按國家、省、隨州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執行。截至目前,已對廣水市楊寨工業園和廣水市化工園等2個工業園區的水土保持單項區域評估成果應用,累計節省成本約7萬元,預計節省費用10萬元以上,減輕了企業負擔,進一步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升了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
四、加大法治宣傳,提升普法成效
結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4?·?15國家安全日”“12?·4”國家憲法日為契機,在應山東大街和印臺山廣場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長江保護法》《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現場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擺放展板,設立咨詢臺向市民進行節水宣傳,講解憲法和水法律法規知識,接受市民咨詢。利用戶外宣傳車在全市范圍內滾動播放《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水法結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4 · 15國家安全日”“12 ·4”國家憲法日為契機,在應山東大街和印臺山廣場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長江保護法》《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現場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擺放展板,設立咨詢臺向市民進行節水宣傳知識和內容結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4 · 15國家安全日”“12 ·4”國家憲法日為契機,在應山東大街和印臺山廣場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長江保護法》《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現場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擺放展板,設立咨詢臺向市民進行節水宣傳,讓全體市民加入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動中來。據統計,2025年共制作法律宣傳展板3塊,發放宣傳冊1800余份,接受咨詢 300余人次,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相關的憲法和水法律法規知識,知道了利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身的切身權益,知道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知道了河砂不能隨意盜采和販賣,以家喻戶曉的形式讓法律法規知識深入人心,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為推動新階段水利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保障。
五、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局“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然存在短板。一是全民學法、守法、用法積極性仍然有待提高;二是為市場主體服務意識有待加強;三是普法思路不夠開闊;四是執法人員的專業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當中,定期邀請局機關聘用的法律顧問來我局做關于水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的知識講座,并結合行政執法案卷的具體案例進行以案釋法,深入剖析,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我局干部職工和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執法辦案水平。豐富和創新水利普法載體,積極創造條件,充分利用單位網站、微博、微信群等現代化傳媒手段,開辟學法專欄,進行法制宣傳。通過開展法制書畫比賽、法制征文?群眾性文化活動,潛移默化地提高群眾法律意識,讓我局法治工作開創一個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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