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代立菊因保管不善,將位于廣水市廣水市城郊街道辦事處銀河村四組的不動產證【證號:鄂(2020)廣水市不動產權第0051601號,土地面積:133.76平方米、建筑面積:85.82平方米】,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代立菊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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