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鄂(2023)廣水市不動產權第0002158號 | 夏遵志、吳清英 | 不動產權證 | 421381001061GS00005F00040025 | 廣水市應山辦事處八一村五組濱河路4幢3-301室 |
公告單位:廣水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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