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二、新增資產配置預算表
十三、非稅征收計劃表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十一、其他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廣水市民政局主要職責如下:
1.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配合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貫徹落實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5.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村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村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7.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貫徹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1.廣水市民政局核定單位類型為:行政單位。
2.內設機構1個,分別為:廣水市民政局本級。
3.下設部門(單位)8個,分別為:社會福利院、廣水市殯葬所、廣水市救助站 、陽光福利院、養老指導中心、廣水市救助中心、馬坪福利院、婚姻登記處。
4.無掛牌機構。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及人員情況
1.2024年廣水市民政局預算由9家單位構成。
(1)獨立核算單位1家,即:廣水市民政局本級。
(2)納入部門本級預算管理的未獨立核算單位8家,分別是:社會福利院、廣水市殯葬所、廣水市救助站 、陽光福利院、養老指導中心、廣水市救助中心、馬坪福利院、婚姻登記處。
2.2024年廣水市民政局納入預算管理人員123人。
(1)核定編制70名,其中:行政編制15名,事業編制55名。
(2)實有人員123人,其中:在職在編61人;離休0人;退休62人;編外長聘0人;其他人員0人。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1.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收入總預算5455.7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873.52萬元,上年結轉2582.2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455.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97.13萬元,同比增加55%,主要原因是:實行殯葬火化政策,項目資金需求大。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73.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單位資金收入200萬元。
(2)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1222.6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轉895.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結轉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結轉0萬元;單位資金結轉463.93萬元。
2.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支出總預算5455.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支出增加5455.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797.13萬元,同比增加55%,主要原因是:實行殯葬火化政策,項目資金需求大。
(1)支出按資金來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873.52萬元;上年結轉安排支出2582.21萬元。
(2)支出按資金性質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896.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895.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支出0萬元;單位資金支出663.93萬元。
(3)支出按功能分類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33.1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1.6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5.36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895.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4)支出按經濟分類分:工資福利支出290.5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85.0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714.14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資本性支出663.95萬元;對企業補助(基本建設)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對社會保障基金補助0萬元;其他支出2萬元。
(5)支出按支出類別分:人員類支出0萬元;運轉類支出0萬元;特定目標類支出5455.73萬元。
(6)支出總預算年終結轉結余0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1.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4791.8萬元,較上年增加2280.6萬元,同比增加70%,主要原因是實行殯葬火化政策,項目資金需求大。
(1)本年財政撥款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73.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
(2)財政撥款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22.6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895.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
2.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791.8萬元,較上年增加2280.6萬元,同比增加70%,主要原因是實行殯葬火化政策,項目資金需求大。
(1)財政撥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34.9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3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895.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2)財政撥款年終結轉結余0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896.2萬元,較上年增加1739.59萬元,同比增加60%,主要原因是實行殯葬火化政策,項目資金需求大。
1.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資金來源分。
(1)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本年預算支出2673.5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0萬元,運轉經費0萬元,項目支出2673.52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上年結轉支出1222.6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0萬元,公用經費0萬元,項目支出1222.68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34.9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3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員經費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0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經費0萬元,均為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安排數為73.5萬元,較上年增加69.5萬元,同比增加2171%,主要原因是:增加四輛公務用車采購計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2.公務用車購置72萬元,較上年增加72萬元,同比增加72%,主要原因是:增加四輛公務用車采購計劃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7萬元,較上年增加0.7萬元,較上年減少2.5萬元,同比下降78%,主要原因是:響應國家政策節約開支。
4.公務接待費0.8萬元,較上年增加0.8萬元,同比增加8%,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用正常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895.6萬元,較上年增加895.6萬元,較上年增加540.6萬元,同比增加152%,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來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0萬元,上年結轉資金895.6萬元。
2.按功能分類分: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895.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歷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46.43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89.65萬元。
(1)基本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0萬元。其中:辦公費0萬元;印刷費0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 0萬元;福利費0萬元;會議費 0萬元;專用材料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維修(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萬元。
(2)項目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89.65萬元。其中:辦公費18.3萬元;印刷費21.8萬元;水費0.25萬元;電費0.45萬元;郵電費0.2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 0.6萬元;福利費0萬元;會議費 3.5萬元;專用材料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7萬元;維修(護)費1.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1.95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49.51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0萬元。
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機關運行經費0萬元。
5.單位資金安排機關運行經費7.27萬元。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購總預算98.05萬元,較上年增加49.6萬元,同比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增加四輛公務用車采購計劃。
1.按采購對象分:面向中小企業采購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面向小微企業采購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2.按采購品目分: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8.05萬元,較上年增加49.6萬元,同比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增加四輛公務用車采購計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十、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廣水市民政局2024年年初資產總額為243.5萬元。具體情況為:流動資產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此項支出;固定資產243.5萬元,較上年增加10.29萬元,同比增加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購置新的辦公設備。 其中固定資產:其中固定資產:房屋2664平方米,價值106.87萬元;土地3724.8平方米,價值3.3萬元;車輛0輛,價值0萬元;辦公家具價值20.3萬元;其他資產價值116.4萬元。
十一、其他事項說明
1.本年度無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以空表列示,特此說明。
2.本年度單位資金預算“三公”經費安排數為73.5萬元,較上年增加69.5萬元,同比增加2171%,主要原因是:增加四輛公務用車采購計劃。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2)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因上年無此預算故無增減比例。
(4)公務接待費0.8萬元,較上年增加0.8萬元,同比增加8%,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用正常支出。
3.本年度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說明。 4.本年度部門預算各數據合計與分項明細之和可能存在小數誤差,主要原因是預算公開數是以萬元為單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數誤差,特此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1.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2.提升養老服務水平;3.提升殯葬服務能力;4.優化基層治理格局;5.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年度目標為:1.聚焦群眾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準有力;2.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亮點紛呈;3.堅持以民為本,基本社會服務提質增效。
2、長期目標1: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提升養老服務水平;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優化基層治理格局;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適老化改造戶數≥400戶,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惠民殯葬補貼人數≥1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舉辦留守兒童活動場數≥8場,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經費補助人數≥192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流浪乞討救助人數≥35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困難群眾救助數量≥32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適老化改造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惠民殯葬補貼執行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留守兒童活動完成率 ≥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經費補助發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流浪乞討救助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困難群眾救助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救助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慈善服務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殯葬服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養老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服務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助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救助兒童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社會組織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培訓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職工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年度目標1:聚焦群眾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準有力;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亮點紛呈;堅持以民為本,基本社會服務提質增效。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適老化改造戶數≥400戶,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惠民殯葬補貼人數≥1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舉辦留守兒童活動場數≥8場,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經費補助人數≥192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流浪乞討救助人數≥35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困難群眾救助數量≥32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適老化改造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惠民殯葬補貼執行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留守兒童活動完成率 ≥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經費補助發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流浪乞討救助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困難群眾救助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救助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慈善服務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殯葬服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養老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服務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助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救助兒童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社會組織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培訓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職工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民政事務運行項目”主要內容是:開展全市民政工作,維持民政辦公運轉。2024年預算安排59.3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順利開展民政日常工作,滿足日常辦公需求。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辦公設備購置=44臺、套,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務接待次數≤100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政策宣傳次數≥10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項目下鄉檢查、驗收次數≥300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設備購置質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務接待標準不超標,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政策宣傳覆蓋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檢查任務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政策大眾知曉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設備利用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檢查問題整改覆蓋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檢查、驗收結果公開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指標名稱+指標值,例如:服務對象滿意率≥80%,設備使用人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眾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創建活動項目項目”主要內容是:黨建活動達標。2024年預算安排1.83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開展紅色文化教育及其他黨建活動并完成黨建學習。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創建黨員先進支部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學習活動達標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對紅色教育的認知度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單位黨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后勤保障服務項目”主要內容是:用于單位餐補,工會經費,生病慰問,職工體檢,檔案管理等保障。2024年預算安排35.84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給予職工餐補,工會經費,生病慰問,體檢等一系列保障。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創建黨員先進支部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學習活動達標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職工體檢人數53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參加工會活動次數=3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檔案管理單位數1家,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午餐伙食補助人數=53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職工體檢達標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工會活動參入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檔案管理達標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午餐補到位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職工工作積極性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單位職工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4、“社會保障補短板”主要內容是:保障人員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及工資缺口等。2024年預算安排264.28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人員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及工資缺口等。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事業人員人數=46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公務員人數=16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社會保障到位率=100%,行業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職工社會保障待遇得到保障,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單位職工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5、“鄉村振興”主要內容是:脫貧攻堅下沉社區,大力宣傳防反貧政策知識,助力鄉村振興,改善人居環境。2024年預算安排5.36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助力鄉村振興,改善人居環境。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鄉村振興數量1個村,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鄉村振興工作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農民幸福指數明顯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駐村村民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6、“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主要內容是:組織開展社區公益創投活動,舉辦創投大賽。優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開展城鄉社區服務創新實踐項目。開展城鄉社區工作者業務技能培訓。2024年預算安排80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城鄉社區治理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社區工作者履職能力提升,培育扶持社會組織和優秀公益項目,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項目,探索打造有主題、特色鮮明的社區治理服務,探索出可借鑒可復制的工作模式,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檔升級。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社區公益創投活動數1項,計劃標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數量5個,計劃標準;城鄉社區服務創新實踐試點數量3個,計劃標準;社區工作者能力培訓次數4次,計劃標準;社區公益創投活動完成率≥98%,行業標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完成率≥98%,行業標準;城鄉社區服務創新實踐試點活動完成率≥98%,行業標準;社區工作者能力培訓完成率≥98%,行業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社區工作者履職能力逐步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參訓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7、“行政區域和地名管理”主要內容是:《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廣水篇)編纂方案。2024年預算安排20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在《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編委指導下進一步修改完善,順利通過審核驗收。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城市聚落編撰1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城鎮聚落編撰16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鄉村聚落(自然村灣聚落)編撰120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城市聚落編撰8000字/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城鎮聚落編撰1500字/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鄉村聚落(自然村灣聚落)編撰300字/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對地名文化傳承、發展和保護,對地名聚落的形成、演變具有重要社會價值,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8、“社會組織管理”主要內容是:圍繞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社會組織人才培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定購買社會組織項目方案,發布購買社會組織公告,社會組織集中申報,集中評審立項,立項社會組織簽訂項目協議書,按照協議開展項目,分階段開展項目評估。2024年預算安排121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民政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社會組織人才培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順利實施,確保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培訓工作順利完成。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購買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12次,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建立信息服務平臺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工作服務站工作簡報12期,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19個社會工作服務站正常運營19個,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登記數量227次,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年檢數量227次,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評估社會組織數量5個,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審計社會組織數量2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數量14次,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召開全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會議次數3次,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工站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運營管理較為規范≥98%,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管理能力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加強,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執法力度加強,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慈善組織建設加強,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業務培訓計劃按期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現代化,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工作影響力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城市社區工作者服務水平有效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
滿意度指標:社工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招考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社會組織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經驗標準。
9、“臨時救助”主要內容是:及時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臨時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臨時救助服務,對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時進行醫療救治,妥善安置滯留的“三無”流浪人員,對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社會保障效果,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2024年預算安排736.4204萬元。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提升全市救助管理體系建設水平,及時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臨時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臨時救助服務,對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時進行醫療救治,妥善安置滯留的“三無”流浪人員,對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社會保障效果,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符合40%救濟的人數1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不符合40%救濟的人數19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救助管理信息平臺建設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流浪乞討救助人數35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開展專項救助活動次數2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傳統救濟金發放到位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救助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開展專項救助活動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救助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完成時間12月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保障精減退職老職工的基本生活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救助管理供給不斷擴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兜底線、救急難”效果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社會環境更加救助宜居逐步改善,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救助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慰問對象滿意度=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0、“社會福利”主要內容是:兜底保障公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和建設維修需要,支持民營養老機構發展,建設一批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正常運營,培養養老護理人才,提升全市養老服務質量;保障公辦養老機構正常運轉,支持福利院改造提升,購買護理床和護理員培訓,提高養老服務水平;高齡津貼按照由老年人向戶籍地的 社區(村)申報,鎮(辦)提出審核意見,市民政局審批進行社會化發放;城鄉低保對象中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經濟困難高齡老年人補貼。城鄉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鑒定確定為失能登記的享受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補貼;每名孤兒每學年落實1萬元的資金支持;開展未成年人保護,落實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所必需的各項學習、培訓、會議、檢查等工作經費。未保中心履行相應職責所需辦公經費、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門臨時監護情形的未成年人工作經費。指導各鎮辦建立未保站的經費;全面開啟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利用3年時間,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務主體多元、形式方法多樣靈活、轉介銜接順暢有序、人才隊伍增量提質、管理機制專業規范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實現全市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范率達60%以上的目標;開展殯葬宣傳引導、實施全域火葬等工作;明確當年申請預算資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務:落實“惠民殯葬”政策。為免除低保、特困供養等特殊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一助學支教開展慈善救助、二救急助困開展慈善救助、三助醫關懷開展慈善救助、四安老助孤開展慈善救助、五助力鄉村振興。2024年預算安排3603.12萬元。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孤兒順利完成當年學業;加快推進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面開啟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利用3年時間,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務主體多元、形式方法多樣靈活、轉介銜接順暢有序、人才隊伍增量提質、管理機制專業規范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實現全市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范率達60%以上的目標;開展殯葬改革工作,調整擴大火葬區范圍,提高公益性公墓覆蓋率和遺體火化率;提升殯儀館改擴建水平;完善全市殯葬服務體系;完成養老服務體系提升年度責任目標;保障公辦養老機構正常運轉;按季度按時發放高齡津貼,保障高齡老年人權益;按月按時發放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加快推進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完成一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建設;保障殯葬改革工作順利推進;開展公益援助,助學、助醫、助困、鄉村振興等項目,參與五社聯動傳播慈善文化;完成殯葬設施建設年度責任目標;完成鎮級殯儀服務中心建設年度責任目標。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鎮級殯儀服務中心建設16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儀館改擴建總建筑面積1500.2平方米,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福利院運營補貼2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10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補助1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90-99 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補助2000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80-90 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補助17800人 ,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41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未保宣傳活動3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每年進行3次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未保中心配備辦公用品數量21臺、套、組 、桌椅5套、電腦5臺、打印機2臺、空調2臺、文件柜5個、檔案柜2組;臨時監護未成年人收留撫養20人;每年臨時監護未成年人共20人;鎮辦未保工作宣傳活動54次,每個鎮辦一年進行3次活動、政策宣傳,18個鎮辦每年共54次;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試點1處 ,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開展精神障礙康復活動2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制作宣傳片1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印發宣傳冊5000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制作、印發宣傳海報8000張,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開展殯葬改革送戲下鄉宣傳活動200場,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開展專題宣傳活動3場,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發放殯葬改革宣傳短信400000條,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開展殯葬改革工作,召開殯葬改革工作現場推進會2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慈善總會項目數量1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慈善總會完成數量8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鎮級殯儀服務中心建設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殯儀館改擴建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開展精神障礙康復活動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發放到位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補貼到位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高齡津貼發放到位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宣傳活動完成率 ≥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發放宣傳冊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培訓工作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配備辦公用品質量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臨時監護未成年人收留撫養完成率≥95% ,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鎮辦宣傳覆蓋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留守困境兒童關愛覆蓋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評估結果運用≥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殯葬改革宣傳活動完成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殯葬改革現場推進會完成率≥99%,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鎮級殯儀服務中心建設完成時間12月底 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儀館改擴建完成時間12月底 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慈善總會完成時間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改革完成時間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完成時間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高齡津貼完成時間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完成時間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未成年人保護全年工作任務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精神障礙患者得到及時服務12月底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殯葬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服務供給不斷擴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全市人民對殯葬政策知曉率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福利院正常運轉得到保障,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有效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全市人民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知曉率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全市人民對兒童福利領域有關政策的知曉率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工作人員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社會對留守兒童關愛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滿足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護理需求有所提高,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受益人數 20萬人,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殯儀館服務群眾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慈善服務對象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殯葬服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服務群眾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養老服務對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高齡津貼服務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對象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兒童滿意度≥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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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和地域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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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治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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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運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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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管理申報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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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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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救助申請表.pdf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征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專項用于支持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財政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并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是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是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項目支出: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項安排的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也稱公共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國有資產:是指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總和,是國家所有權的客體。具體而言,國有資產包括國家依法或依權力取得和認定的財產,國家資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財產,國家向行政和事業單位撥入經費形成的財產,對企業減稅、免稅和退稅等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國際援助等所形成的財產。
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內容主要是指項目中期目標和年度目標,具體的績效指標,如產出的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等。績效目標是整個預算績效管理的起點、基礎和前提,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監控、績效評價的開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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