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
基本條件:1.特別扶助對象夫妻一般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須年滿49周歲;若單親家庭(喪偶或離異),單親一方須滿49周歲;若再婚家庭雙方都須年滿49周歲;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3.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4.特別扶助對象戶籍在我省城鎮或農村。
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失獨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現年每人每月890元,傷殘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現年標準每人每月690元。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特別扶助對象一次性發放撫慰金現年標準每人5000元。
辦理流程(戶籍在應辦):符合條件的對象到居住地(戶籍地)申報(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郵政銀行卡、一寸登記照4張。屬獨生子女死亡家庭需公安或者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屬傷殘家庭需殘聯部門辦理的三級以上傷殘證)→社區初審(網上查詢及網格走訪申請人計生信息,收集申請資料)→街道計生部門預審(入戶走訪核查信息,向市衛健局遞交相關資料)→市衛健局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湖北省獎勵扶助信息系統→次年發放扶助金→年審
(二)湖北省計劃生育農村部分家庭獎勵扶助
基本條件:1.屬農業戶口且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973年至2016年以來沒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4.申請對象當年年滿60周歲;5.合法的婚姻史(1994年2月1日之后須履行婚姻登記)、生育史、抱養史(1992年4月1日之后須辦理《收養證》)。??
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對象現年每年發放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960元。
辦理流程(戶籍在應辦):符合條件的對象到居住地(戶籍地)申報(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郵政銀行卡、一寸登記照4張、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農業戶口性質的證明)→社區初審(網上查詢及網格走訪申請人計生信息,收集申請資料)→街道計生部門預審(入戶走訪核查信息,向市衛健局遞交相關資料)→市衛健局審核→審核通過后錄入湖北省獎勵扶助信息系統→次年發放扶助金→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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