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領取待遇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暫行)>》(人社廳發(2018)107 號)文件要求,我局將從 2023年 7月起,暫停發放 2022 年7 月以前未參加待遇資格認證人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截至目前,還有部分領取待遇人員逾期未認證。請未認證人員盡快選擇適當方式進行資格認證,資格認證完成后次月恢復并補發停發的養老保險待遇。
您可以通過微信關注公眾號“湖北 12333”或 支付寶搜索“湖北智慧人社”進行手機 APP 自助認證。
請大家抓緊時間認證,在清明期間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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