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子湖村、群聯村: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鄂財農發〔2025〕71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6〕1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6年中央財政提前批常態化幫扶資金安排計劃》(廣農〔2026〕6號),現撥付貓子湖村產業發展(農機服務項目購買旋耕機及配套設備)資金15萬元;群聯村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補短板資金3萬元。
接到此通知后,相關村要緊緊圍繞常態化幫扶工作目標任務,突出常態化幫扶資金支持重點,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從項目庫中選擇幫扶資金支持的項目。幫扶資金實施項目優先形成固定資產,項目實施全程要按“一本通”要求做好項目資金績效評價,認真落實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有關要求,加強日常監管,提高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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