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5·25”強降雨防范工作教訓,有效應對暴雨、臺風、洪水、山洪及地質災害等突發災害,提升馬坪鎮防災減災能力,確保科學有序疏散轉移受威脅群眾,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人員轉移原則
轉移避險時遵循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后一般人員的原則,對不服從轉移命令的人員可采取強制轉移措施,轉移安置路線的確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汛前擬定好轉移安置路線,并在明白卡上標注。
二、轉移避險領導小組
鎮成立轉移避險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相關班子成員任副組長,鎮黨政綜合辦、農辦、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交通站、綜治辦、財政所、國土資源所、供電所、衛計辦、衛生院、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防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轉移避險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員避洪避險梯度轉移方案
(一)一級轉移
一級轉移對象原則上是最危險區域的人員。指生命安全受到汛情或臺風威脅的人員,如處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水庫下游、一般洪水風險線以內受淹的危險區人員轉移避險,村(社區)負責該區域的人員轉移避險工作。
村(社區)需要做到按戶結對,具體到人,確保人民群眾在一級轉移期間內安全有序進行。
(二)二級轉移
二級轉移對象原則上是在警戒區內的人員。隨著汛情或臺風的發展,這一區域內的人員安全威脅增大,有必要撤離或轉移人員,如處于臨時公棚、危房、洪水風險線以內的人員,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病險水庫下游的人員也需轉移至安全地點,對可能出現泥石流、山洪的區域,要密切注意情況變化,做好緊急轉移準備,村(社區)負責組織落實,責任到戶,需要轉移時有序轉移該區域的人員。
(三)重點風險點值守及轉移
結合“5·25”強降雨防范工作經驗,臺風過境預警期間,鎮、村(社區)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監測臺風、雨情、水情、災情動態,遇突發險情第一時間報告并臨機處置。特別是在軍山社區軍山橋涉水建設工程、鎮區鐵路涵洞、市四中路口橋分別由所在屬地村(社區)安排人員進行值守,根據預警級別和現場險情,由鎮應急指揮部下達人員轉移指令,可采取“集中轉移”與“分散轉移”相結合的方式。集中轉移由鎮、村統一組織,使用應急車輛或就近調用車輛進行轉移;分散轉移鼓勵群眾投親靠友,鎮村提供必要協助。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群眾,或突發緊急情況時,由鎮村工作人員依法實施強制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四)轉移信號的發送
鎮轉移避險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評估判斷需要作出人員轉移時,第一時間通知村(社區),由村(社區)鳴鑼示警,并實施轉移避險,鎮轉移避險領導小組安排力量現場進行督導,確保危險區域人員正常安全轉移。
四、汛后處置與總結
(一)安全評估與回遷。強降雨及臺風過后,鎮轉移避險領導小組組織對危險區域進行安全評估,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有序組織群眾回遷,并妥善做好災后安置工作。
(二)總結評估。臺風及汛后,鎮轉移避險領導小組及時收集匯總各村災情及抗災行動情況,對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補強短板,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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