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嚴舒畈村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鎮政府委托農經站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賬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辦事處組織業務人員選送市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賬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賬辦事處記”“村錢辦事處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賬、集中會審做賬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賬員和總賬會計集中報賬會審做賬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賬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賬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賬,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賬;(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辦事處農經部門做好其他工作。
2、報賬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賬、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3)協助總賬會計核對賬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辦事處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1、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負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辦事處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辦事處農經站入庫,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賬進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辦事處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辦事處人民政府備案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 2-1. 5倍測算,由辦事處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黨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22〕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賬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辦事處農經站審核,報辦事處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賬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額2000元;(5)村其他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向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00元以內,由辦事處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賬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賬,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賬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確保賬實相符。總賬會計與報賬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賬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賬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賬員從總賬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賬員應及時向總賬會計報結賬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辦事處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辦事處農經站審核,報辦事處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他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賬。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辦事處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賬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賬員向總賬會計報賬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賬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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