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范圍
凡戶籍在廣水市行政轄區內年齡在80歲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歲),均可享受高齡補貼待遇。
二、發放標準
(一)按每人每月30元標準發放高齡補貼。
(二)高齡補貼發放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三、審批程序
高齡補貼以戶籍為基礎,實行屬地管理,依申請審批后發放。根據個人申請,憑有效證件,即:二代身份證和農行卡(復印件各一份),填報《廣水市80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呈報表》,經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鎮辦民政辦審核,報市衛生健康局審批。
四、發放辦法
(一)按季度動態管理發放,由財政部門委托金融機構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
(二)享受高齡補貼人員死亡或者外遷的,由村(居)委會會同公安部門(基層派出所)將死亡或有關戶籍變動情況及時向鎮辦民政辦報告,并從次季度起停止發放補貼,新增對象從批準之月起發放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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