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殘疾人證注銷(協辦) |
法律依據 | 1、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申請條件 | 殘疾人殘疾狀況變化不再符合殘疾標準或死亡的(含宣告死亡、失蹤),發證殘聯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注銷;殘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殘疾人及未成年殘疾人的監護人要求注銷殘疾人證的,提交相應身份證明材料和書面申請,發證殘聯可收回殘疾人證,并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注銷相關信息。 |
申請資料 | 1、死亡證明 2、監護人證明 3、身份證 4、戶口簿 5、注銷申請 |
申請程序 | 受理:1、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2、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 審核:1、對申請人遺失聲明等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2.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 辦結:蓋章并報鎮(鄉)政府復核 |
辦理方式 | 1.線上辦理:瀏覽器搜索“湖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陸賬號(先注冊賬號),首頁上方選擇定位: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駱店鎮人民政府—草店村,點擊頁面上方“個人服務”,點擊“按主題分類”,選擇“殘疾人證注銷(協辦)”,點擊“在線辦理”。即可線上申請。 2.線下辦理:辦理地址為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駱店鎮鎮草店村便民服務室; ?聯系人:李鳳菊, 聯系電話:13581404218。 |
辦理時限 | 1個工作日。(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夏時制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結果 | 材料審核通過的,向申請人出具準予辦理通知書,并將資料轉報鎮(鄉)政府進行復核,審核不通過的,出具不予辦理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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