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項名稱 | 殘疾人證注銷(協辦) |
| 法律依據 | 1、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
| 服務對象 | 自然人 |
| 申請條件 | 殘疾人殘疾狀況變化不再符合殘疾標準或死亡的(含宣告死亡、失蹤),發證殘聯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注銷;殘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殘疾人及未成年殘疾人的監護人要求注銷殘疾人證的,提交相應身份證明材料和書面申請,發證殘聯可收回殘疾人證,并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注銷相關信息。 |
| 申請資料 | 1、死亡證明 2、監護人證明 3、身份證 4、戶口簿 5、注銷申請 |
| 申請程序 | 受理:1、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誘條件:2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主核:1、對申請人造失聲明等材料真實性進行車核:2.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 辦結:宣章并報鎮(3)政府復核 |
| 辦理方式 | 1.線一小短:瀏覽器搜素“湖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法歡導(無注冊敗號),首頁上方遠經定位:湖北省一腿州市-廣水市-路店鎮人民政府一社山村,點擊不面上方“個人聯務”,點擊“按三題分類”,這擇“殘疾人證注銷(協辦)”,點擊“在線辦強”。即可線上當請。2.線下辦理:辦程地址為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路店鎮鎮社山村便民服務室;聯系人:朱永奎,聯系電話:15871230433 |
辦理時限 | 1個工作三。《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夏時制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 辦理結果 | 材料審核通過的,向申請人出具準予辦理通知書,并將資料轉報鎮(鄉)政府進行復核,審核不通過的,出具不予辦理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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