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議事會職責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向全體村民負責。
(2)討論決定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
(3)定期聽取和審議村委會的工作報告,監督村委會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的決議。
(4)聽取村委會的工作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兩委成員進行民主評議、民主監督。
(5)廣泛聽取和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村委會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協助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村委會依法管理村集體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設施和其它公共財產,監督村集體財務的收支使用情況。
(7)監督村委會維護生產、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8)監督村委會調解民事糾紛,協調和解決本村村民之間的利益矛盾和問題,促進村民之間的和睦相處。
(9)大力提倡移風易俗,喜事新辦,喪事儉辦,反對鋪張浪費,破除封建迷信,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
(10)議事會成員可應邀參加村黨組織、村委會召集的有關會議,必須按時參加議事會召開的所有會議。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