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2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所在鎮辦殘聯或市行政服務中心殘聯窗口提出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
2、鎮辦殘聯或市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受理完成后,殘疾人需持填好的申請表、評定表在約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由廣水市殘疾鑒定委員會鑒定:
視力殘疾一醫院門診五樓五官科(周二上午)
二醫院門診二樓五官科(周三上午)
聽力殘疾?一醫院門診五樓五官科(周三上午)
二醫院門診二樓五官科(周三上午)
言語殘疾 一 醫院門診五樓五官科(周三上午)
二醫院門診二樓五官科(周三上午)
肢體殘疾 醫院門診四樓骨科(周四下午)
二醫院門診二樓骨科(周四下午)
精神殘疾 廣水市精神病醫院(周二上午)
隨州市中心醫院季梁院區(周一至周五)
智力殘疾?廣水市精神病醫院(周二上午)
隨州市中心醫院季梁院區(周一至周五)
4、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
5、市殘聯視情將評定結論層層反饋到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以一定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6、殘疾評定先掛號,后評定。為方便殘疾人,降低費用,有近期權威醫院診斷依據的,殘疾人攜相關住院病歷交指定醫生鑒定。現有病歷無法支撐殘疾評定需進一步檢查的,殘疾人需要先檢查,后鑒定。
7、市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并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8、殘疾人證審核、出證在鑒定機構反饋給市殘聯鑒定表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