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朋友:
耕地是農業(yè)發(fā)展之基、農民安身之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撂荒耕地。但受耕種條件差、農民外出務工等因素影響,我村耕地拋荒撂荒現象較為嚴重,市委巡視組反饋我村耕地撂荒10%以上,導致土地資源浪費、耕地質量下降,農業(yè)生產受到較大影響。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撂荒地整治工作要求,制止和糾正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加強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結合我村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撂荒耕地復墾復耕事宜公告如下:
1、鼓勵各承包戶自行復耕復種。
2、自己不愿耕種的,可以自行協商,轉租給其他村民耕種。
3、自己不耕種,也沒有其他人愿意租賃耕種的,在保持原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權基礎上,由本村合作公司組織復耕復種,但前三年不給租賃流轉費。后期產生收益,再適當考慮給予原承包戶一定補貼。在此期間,各承包戶愿意自行耕種的,可隨時與村委會聯系,簽訂自行耕種保證書后,村委會將耕地返還。(注:這次主要針對的是長期撂荒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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