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張楊村的社會秩序,保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文明、美麗的鄉村環境,經全體村民討論決定,特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遵守法律法規
村民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參與任何違法違紀活動。
村民應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不侵犯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二、維護公共衛生
村民應保持自家及周邊環境的整潔,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
村民應積極參與村里的環境衛生整治活動,共同維護公共區域的衛生。
三、保護公共設施
村民應愛護村里的公共設施,如道路、橋梁、綠化帶等,不隨意破壞或占用。
對于損壞的公共設施,村民應主動報告并協助修復。
四、倡導文明新風
村民應尊老愛幼,鄰里和睦,互相幫助,不爭吵、不打架斗毆。
村民應遵守社會公德,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不傳播謠言。
五、促進經濟發展
村民應積極支持村里的經濟發展,參與農業生產和經營活動。
村民應保護村里的生態環境,不隨意砍伐樹木,不污染水源。
六、加強自治管理
村民應積極參與村里的自治管理,對村里的重大事務發表意見和建議。
村民應遵守村里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村委會的管理和安排。
七、其他事項
村民對村規民約有異議的,可以向村委會提出,由村委會組織村民進行討論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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