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殯葬管理所:
根據《關于印發<湖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鄂發改規﹝2021﹞1號)和《省發改委 省民政局 省財政廳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鄂發改價調﹝2022﹞41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殯葬服務收費工作,現將你所殯葬服務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殯葬服務收費項目管理。(收費標準見附表)
(1)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指在遺體處理過程中必須提供的服務收費,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冷凍保存)、火化(含骨灰裝整)、骨灰寄存服務共4項收費,其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項目。殯儀館內轉接服務屬于其標準化作業內容,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2)殯葬重要延伸服務收費。殯葬延伸服務收費是在基本服務以外、供群眾選擇的服務收費,其中,重要延伸服務收費包括遺體整容化妝(含潔身、更衣)、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含禮廳)共2項收費,其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
二、其他項目收費。除上述2類收費項目以外的其他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合理利潤和誠實信用原則自主制定。由喪戶(用戶)自愿選擇或購買服務,不得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服務收費。
三、落實費用減免政策。嚴格落實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確認的無名尸體喪葬費用和城鄉低保對象、城鄉特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群眾死亡后的接運、冷藏和火化基本殯葬服務費免費政策。
四、完善公示體系。要認真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投訴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等內容,在實施服務和收費前應向群眾提供服務清單(手冊),說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由殯葬用戶自愿選擇,不得違反公平自愿原則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
五、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廣發改發[2019]23號《關于廣水市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同時廢止。
????????????????????????????????????????????????????????????????廣水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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