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到(發現)火情,通知村支部書記(負責人)告知火情位置,同時通知駐村干部,包片林長協助處理火情。并通知鎮打火隊(李主任電話:13487004023),消防車到鎮集中待命,整個流程由當日帶班領導負責協調指揮。
(二)當村級預判不能及時撲滅的,由鎮當日值班人員帶領鎮打火隊支援,同時通知聯防聯控村組織人員做好支援準備。如遇火險等級較高天氣,一律第一時間報告由鎮指揮部組織滅火。
(三)如果火情較大,天氣惡劣,本村和鎮打火隊力量不夠就通知附近聯防聯控村支援打火。同時通知全鎮各村組織人員準備支援。
(四)如果預判依靠本鎮力量不能控制火情的上報市林業局、應急局請求支援。并通知公安機關查找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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