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村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自留地等,都歸村民集體所有,土地承包者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土地承包者有保護土地資源的責任,積極配合集體進行農田基本建設,增加投入,提高地力。嚴禁在承包土地上挖土、蓋房,取沙建墳或私自將土地轉為非農業用途,國家建設經濟發展需征、占用土地,每個村民必須服從。
3、嚴禁侵占街道、巷道,侵占村集體土地。嚴禁超高建房,超出宅基地亂搭亂建違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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