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全市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根據《國務院 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24]38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 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 (鄂醫保發[2024]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持續規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積極優化征收管 理與繳費服務,引導廣大城鄉居民依法參保,做到應保盡保,全面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收目標任務,基本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二、征繳對象
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不受戶籍限制。城鄉居民不得同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三、繳費標準
(一)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我市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年,財政補助不低于670元/人/年。
(二)困難群眾2025年度參保資助標準:城鄉特困人員、孤兒全額資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360元/人;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包含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200元/人;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不資助。
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參加 城鄉居民醫保,所需個人繳費資金給予全額資助。
四、征繳時間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一個年度參保費用一次性繳納,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五、征繳方式
(一)線上繳費:手機登錄楚稅通、鄂匯辦、湖北稅務電子稅務局、代征銀行等APP辦理參保繳費。
(二)線下繳費: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戶口本)或上一年度繳費憑證,到自助辦稅(費)機繳費、稅務大廳柜面繳費,或者到稅務部門指定的金融網點繳費(隨縣:郵儲、農行、建行;廣水市:農商行、郵儲;曾都區:郵儲、農行、建行、農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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