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領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
二、生活補貼標準全省統一規定為每人每月50元。
三、生活補貼資金通過金融機構轉入個人賬戶。
四、生活補貼申領需提供資料:
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殘疾人應提供個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最低生活保障證》和1張1寸免冠照片,填寫《湖北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民政提交書面申請。
五、不享受生活補貼對象:領取基本生活費的孤殘兒童、政府供養的特困對象。
六、領取生活補貼對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民政、殘聯和鄉鎮、街道的復核。個人家庭取消低保待遇或發生重大變故應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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