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請救助政策解釋(簡化版)
一、依申請醫療救助對象身份認定程序。從2022年起,由醫保部門定期將穩定脫貧對象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及城鄉居民普通參保人員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高額醫療費用監測預警信息推送給鄉村振興和民政部門,符合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相關規定的認定為醫療救助對象(分四類人員:一類人員為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二類人員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人員為納入相關部門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和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四類人員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再由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定期將認定的人員名單反饋給醫保部門。
二、依申請救助辦理程序。因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經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認定為醫療救助對象的,2022年9月1日后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依申請救助追溯時長為其身份確定前12個月,期間內發生的高額合規自付費用(未享受救助,下同)可依申請享受醫療救助;2022年9月1日前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省局明確依申請救助追溯時長按其身份確定時各市(州)的規定執行(隨州市《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細則》(隨醫保發[2021]32)文件明確追溯時長為身份認定前本年度內合規自付費用)。醫保部門在獲取新增救助對象身份信息后,將新增人員信息下發到鎮辦醫保窗口,通過醫保信息平臺查詢費用信息確認依申請人員追溯時長內醫療費用信息是否達到依申請標準,并按照確認后的名單通過“點對點”短信告知或者村、社區統一通知的方式,精準通知到人,并由村、社區指定專人幫辦、代辦依申請救助。實現“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轉變,確保待遇精準落實到位。
三、依申請救助待遇政策。依申請救助追溯時長期限內,門診慢性病、門診大病、特藥門診、住院費用中政策范圍內費用,經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報銷后超過6000元的部分按照60%報銷,年度封頂線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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