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信息采集辦事指南 | |
事項名稱 | 農村留守兒童信息采集 |
法律依據 | 1.《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13號 |
申請條件 | 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
申請資料 | 無 |
申請程序 | 1、申請: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
辦理方式 | 1.線上辦理:瀏覽器搜索“湖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陸賬號(先注冊賬號),首頁上方選擇定位: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蔡河鎮人民政府—麻稂市村,點擊頁面上方“個人服務”,點擊“按主題分類”,選擇“農村留守兒童信息采集”,點擊“在線辦理”。即可線上申請。 |
辦理時限 | 3個工作日。(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結果 | 錄入三留守系統,做好跟蹤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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