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戶申請條件
1.戶籍要求
申請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委托申請需辦理委托手續。
2.收入要求
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該標準由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
3.財產要求
需同時符合以下情形:1.家庭銀行存款、證券、基金等資產總值人均低于當地2倍年低保標準;2.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普通摩托車、殘疾人功能性代步車除外);3.家庭住房不超過規定(僅有1套或無房,或有2套且人均建筑面積≤上年度湖北省人均住房面積1.5倍);4.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10萬元。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