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依據《湖北省生態環境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2025版)》《隨州市2025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計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涉企領域常用檢查事項及合規標準如下。
一、檢查事項及標準
(一)大氣監督幫扶專項執法檢查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檢查對象:國家、省大氣監督幫扶推送任務涉及的企業及問題點位,納入隨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
檢查內容:重點核查推送的重點行業企業、重點污染源合規達標排放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一廠一策”相關措施落實情況,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檢查對象:化工園區、化工項目、化工企業。
檢查內容:重點檢查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的情況,化工園區內企業排污許可證持有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應急設施建設情況等。依法打擊違法違規建設、無證排污、超標排污,以及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排污的違法行為。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三)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執法檢查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檢查對象: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者、使用者。
檢查內容:重點檢查重型柴油貨車OBD屏蔽、刷機、尾氣后處理裝置篡改、不規范使用尿素以及尾氣抽測等。對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
(四)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污染源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執法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檢查對象: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重金屬等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單位,重點排污單位及環境咨詢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等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
檢查內容:結合環評、排污許可、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重點檢查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重金屬等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單位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傾倒、處置等違法情況。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是否存在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正常運行等情況;自動監測設施運維單位、人員是否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等行為。涉及的有關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是否存在環評文件編制、設施驗收等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問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是否存在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違法違規問題。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五)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和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湖北省2025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和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檢查對象:存在環境污染風險企業、危險廢物經營處置企業。
檢查內容: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情況、環境風險防范情況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六)建設項目“三同時”及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許可管理辦法》。
檢查對象:重點檢查市級及以上審批的建設項目,以及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企業。
檢查內容:以2023年以來市級及以上審批的建設項目(不含核與輻射項目)為重點,主要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自主驗收程序的規范性和驗收內容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自主驗收弄虛作假行為等。圍繞現場執法檢查和非現場執法檢查兩個方面,重點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違反自行監測要求及其他環境管理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執法檢查。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七)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生態環境專項執法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檢查對象: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經營主體。
檢查內容:重點檢查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與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建設運營情況、糞污收集儲存轉運情況、糞污綜合利用情況等。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八)固定污染源隨機抽查
執法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關于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2025年隨州市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
檢查對象:納入隨州市污染源日常監管動態信息庫的固定污染源。
檢查內容:對核發排污許可證的固定污染源,依照排污許可證核準事項開展執法檢查;對排污登記及其他固定污染源,重點檢查其排污管理分級正確性、環評及“三同時”管理制度落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內容。
檢查方式: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二、檢查要求
(一)堅持執法計劃管理
緊緊圍繞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一盤棋”推進的總體要求,統籌執法檢查,嚴格計劃管理,嚴控頻次規模。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2025年度執法檢查計劃。除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媒體曝光等線索確需臨時開展現場執法檢查的,全部納入執法計劃管理,做到“無計劃不執法”。
(二)堅持隨機抽查制度
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生態環境執法活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專項執法行動和突發執法活動需要對具體被檢查對象實施的針對性檢查外,將計劃性檢查全部納入隨機抽查范圍。及時在移動執法系統調整更新重點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等檢查對象庫,科學設定比例頻次,分類實施隨機抽查。
(三)堅持“清單式”執法
把排污許可證作為固定污染源日常執法的主要依據,大力推行以排污許可證載明事項為重點,統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落實等情況的執法檢查清單,推行“一表通查”,努力做到“綜合查一次”,一次進門全查清。
(四)堅持科技賦能精準執法
將非現場執法手段及應用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大力推行非現場、無感式執法,精準發現、鎖定問題,精準確定對象、范圍,減少無差別、拉網式排查。督促新增重點排污單位按期規范安裝運行在線監控設施,按照生態環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標記規則》做好數據標記工作。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廣水市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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