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機關政務服務效能,實現減證便民,按照國務院、湖北省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相關要求,我市于2021、2022連續兩年公布了兩批《廣水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目錄》,共279項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為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動態調整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的通知》(鄂司發[2023]16號)文件精神,結合近年來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新情況,我市對已公布的279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進行了清理,形成了《廣水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2023版)》,現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清單所列證明事項由申請人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由申請人如實作出承諾,相關部門對承諾內容予以核查(核實)。
涉及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在其政務服務窗口公布告知承諾書,告知承諾工作規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辦理。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