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股室,各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
現將《廣水市市場監管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細則》等五項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1.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細則
2.廣水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值班制度
3.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食堂管理制度
4.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訪工作制度
5.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輿情監測和應對處置工作管理制度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5年7月20日??????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有效保障職能履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根據《湖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鄂辦發〔2018〕32號)、《廣水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市場監管局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市場監管局公務用車改革后保留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的原則,市局機關公務用車、執勤執法用車、快速檢測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配,派出機構、綜合執法大隊其車輛由派出機構、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管理和調配。
二、保障用車范圍
第四條局機關公務出行到納入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的應山街道辦事處,十里街道辦事處(十里社區、清水橋社區、三合社區、雙塘村、馬都司村、靈臺山村、林坡村、盤龍崗村、王家棚村),城郊街道辦事處(富康社區、跑馬場村、城南村、城西村、雙崗村、油榨橋村)原則上不安排公務用車。在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外的公務出行,按《湖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廣水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予以保障。
第五條下列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內的公務及服務事項予以用車保障:
(一)機要通信用車
1.傳遞、運送機要文件;
2.傳遞、運送涉密載體。
(二)應急公務用車
1.處理突發事件;
2.市委、市政府組織的大型活動集中應急用車;
3.辦理省局、隨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緊急性、突擊性工作;
4.市委、市政府臨時通知的緊急會議;
5.處理重大火情、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預測事件;
6.雨雪惡劣天氣下參加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7.參與處理其他相關部門應急事件;
8.參與重要外事活動;
9.單位統一組織的重要集體活動;
10.送、取數量較多公務用品;
11.財務人員取、送大額現金;
12.干部職工在工作崗位期間因傷因病需緊急送醫;
13.其他經局領導批準需要保障的緊急公務用車。
(三)執法執勤用車
1.省局、隨州市局、市政府和市局決定的,由市局組織開展的檢查、督導工作;
2.市局本級依據職能組織開展的抽查、抽檢和處理消費者投訴調查取證;
3.市局本級依據職能對市場主體經營活動進行現場監管;
4.辦案單位立案前的案件線索核查;
5.立案案件的調查取證、實施強制措施和送達法律文書;
6.案件辦理涉及與有關部門進行協商聯絡;
7.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快速檢測用車
1.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
2.市委、市政府組織的大型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用車;
3.辦理省局、隨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緊急性、突擊性食品安全檢測工作;
4.市局本級依據職能,按照食品快速檢測年度計劃組織開展的快速檢測。
(五)其他應予保障的公務用車
1.接待全省性、全市性大型工作會議及專業會議;
2.省局、隨州市局和外省(市)市場監管局科級及以上干部來廣接待;
3.市局研究決定的在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開展的督辦、檢查、調研等活動;
4.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進行的監察、督察暗訪工作。
三、車輛使用管理
第六條公務用車嚴格執行派車申請登記制度。
第七條用車申請程序:用車股室(單位)填寫用車申請單(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審批——局辦公室派車。
需使用機關公務車輛的,應提前填寫《公務用車審批表》(附件1.1),市內用車由分管局領導批準,隨州市內市外用車憑會議(活動)通知報分管局領導批準,無通知的需報經主要領導批準。隨州市外活動一般不予派車,特殊情況報請主要領導批準。經批準使用的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派遣。
第八條在局自有車輛不足的情況下,外事接待、會議和集體活動用車主要通過社會租賃方式解決。重要會議、活動和接待需要租車保障的,由主辦股室(單位)提前提出申請,局辦公室負責聯系租車事宜,租車費由主辦股室(單位)按規定報銷。
第九條股室(單位)公務用車實行一事一報,并定向使用,用車涉及多個地點時,應在《公務用車審批表》上注明,非辦案用車不得臨時改變車輛行駛路線、用途和隨意延長用車時間。
第十條用車人不得隨意要求駕駛人員改變車輛用途及行車路線,不得要求駕駛人員強行違章行駛。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聯系局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
第十一條用車結束后,當班駕駛人員應詳細記錄當班行車情況和行程,用車人員和駕駛人員應同時在出車記錄本上簽字(附件1.2)。
四、車輛保障管理
第十二條 車輛加油管理
(一)嚴格執行定點加油制度。局公務車輛加油嚴格按市政府集中采購要求,在中標燃油公司加油站定點加油。
(二)局公務車輛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每張加油卡對應一輛車,嚴禁將卡轉借他人使用。
各單位要落實定點加油制度,公務用車嚴禁使用現金加油,遇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可暫時使用公務卡加油,并做好備案。要逐車建立公務用車加油登記臺賬(附件1.4),憑加油小票逐筆登記加油記錄,并定期登錄中石化、中石油網站獲取公務用車加油明細,若加油明細與本單位加油登記臺賬有出入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十三條車輛保險管理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考慮保險責任、價格和服務等因素,選擇投保公司,由局辦公室審核后報分管機關的局領導確定。
(二)車輛保險的續保。在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先由保險公司拿出方案,由局辦公室審核后報分管機關的局領導確定。
第十四條車輛維修管理
(一)局公務車輛實行定點維修,按政府采購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車輛維修計劃實行費用限額審批制。維修費在3000元以內的,由局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報分管機關的局領導簽批維修單;3000元以上的,由局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機關的局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三)車輛需要進廠修理時,由車輛管理負責人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需修理故障部(件)位,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附件1.3),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指定車輛修理廠進行修理。
(四)車輛維修期間,駕駛人員應隨時檢查維修質量,督促維修進度。車輛維修結算必須有《車輛維修報告單》和結算清單,結算清單需詳細列出更換部件、消耗材料、修理工時等費用,經駕駛人員和辦公室(單位)負責人確認,按財務管理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后方可付款。
(五)公務出行途中突發故障需維修車輛,應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就地修理。
(六)未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駕駛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修,不得自選修理廠修車,不得自行購置設備、配件。
第十五條車輛安全管理
(一)辦公室要加強車輛安全管理,督促駕駛人員定期保養車輛,確保車輛保持良好狀態。加強駕駛人員日常考核管理,組織駕駛人員定期參加政治及業務學習、交通安全培訓等。公務車輛違章違法行為的罰款等行政或刑事責任由駕駛人員個人承擔。
(二)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酒后駕車、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等。愛護車輛,文明行車。
第十六條 車輛處置管理
根據《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鄂財績規〔2017〕3號)規定,公務車輛不能繼續使用,已達到報廢標準的,由辦公室提出報廢申請,經局黨委會按照“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審議通過后,由局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并進行國有資產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
辦公室負責辦理公務車輛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辦公室負責人,同時報投保公司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并做好善后處置。因酒駕、醉駕、毒駕及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切費用及引起的其他責任,由駕駛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個人承擔,并依法依紀對駕駛人員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停車管理
(一)局公務車輛除執行公務外,必須在指定停車場所內停放,按要求停放整齊,確保進出通道暢通。嚴禁駕駛人員將公務車輛停放在本人住宅樓下及指定停車場以外的地方過夜。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全部停庫封存,鑰匙統一由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二)公務車輛因未按規定停放,造成被盜或損壞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向辦公室報告,并積極配合警方破案,造成的損失由個人依法按責任承擔。
五、責任與監督
第十九條申請派遣車輛的股室(單位)負責人對公務用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各股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務車輛從事非公務活動,或在公務用車期間公車私用。駕駛人員應按派車單列明的目的地行車,未經批準,各股室(單位)或駕駛人員不得更改或新增目的地。
第二十條未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駕駛人員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并由當事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條每輛公車安裝衛星定位車載終端設備。如行車監控系統記錄與用車申請不相符的,用車人依據相關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二條由辦公室建立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臺賬。局機關紀委負責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與上級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
附件: 1.1.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審批表
1.2.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登記表
1.3.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車輛維修報告單
1.4.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車輛加油登記表
附件1.1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審批表
用車股室(單位) | 經辦人 | ||
用車時間 | 目的地 | ||
出行人員 | |||
用車事由 | |||
用車時間 | 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 | ||
用車股室(單位)負責人意見 | 分管領導 審核意見 | ||
主要領導審核意見: | |||
附件1.2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登記表
單位:公里
序號 | 登記日期 | 車號 | 用車人員 | 用 車 事 由 | 出車時間 | 交車時間 | 出發地 | 目的地 | 里程表 起碼 | 里程表 止碼 | 里程數 | 駕駛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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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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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附件1.3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車輛維修報告單
申請單位(蓋章):
車?? 號 | 車 型 | ||
本年度內第??次維修 | 上次維修時間 | 年??月??日 | |
維修原因 | |||
維修項目 | |||
費用概算 | 總費用約需??元, 其中 。 | ||
單位駕駛員 意見 | 簽名: | ||
辦公室 負責人意見 | 簽名: | ||
分管領導 意見 | 簽名: | ||
備 注 | |||
附件1.4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車輛加油登記表
單位:????????????????????????????????????????????????????????????????????????????
序號 | 加油時間 | 車牌號 | 加油人員 | 當前行駛里程數 | 加油消耗里程數 | 油品 | 加油量(升) | 加油金額(元) | 加油地點 | 備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注:1.當前行駛里程為加油時的車輛行程表上的實際里程數。
2.加油消耗里程數=本期當前行駛里程數-上期當前行駛里程數。
??
廣水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值班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政務值班管理,規范政務值班行為,及時妥善協調處置應急事件,確保政務值班工作運轉高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值班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廣水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局辦公室負責市局機關政務值班管理工作,指導市局系統的政務值班工作。局綜合執法大隊和各派出機構負責各自的值班帶班工作。
第三條 市局實行24小時政務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時間見附件2.2)。晝間值班地點為市局一樓值班室,夜間值班地點為市局附屬樓二樓值班室。
第四條 市局工作日上班時間的政務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工作日夜間、周末公休日和節假日值班由市局機關各工作人員輪流負責。
第五條 值班員為本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帶班領導為市局班子成員。
第六條 各股室、綜合執法大隊和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股室、本單位政務值班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具體管理本股室(單位)政務值班工作。
第七條 政務值班工作應遵循有情必報、反應快捷、規范有序、處置穩妥、安全保密的原則。
第八條 政務值班工作主要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督辦落實等職能,確保與上、下級和相關部門聯絡暢通,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第九條 帶班領導應履行以下職責:接受值班員有關情況報告或請示,領導值班員開展值守和應急工作;組織檢查督導市局系統值班工作情況;完成上級領導和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 市局領導節假日期間帶班應當按照三級值班帶班要求在崗帶班,當晚8時后,可以在確保聯絡暢通的情況下居家帶班。
第十一條 政務值班員應當熟知崗位職責、常用電話號碼、相關規定,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要求,熟練操作值班設施設備,對當天值班情況及重要信息做到“一口清,處置明”。
第十二條 政務值班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值班期間的工作任務。
(一)提前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時主動了解值班期間情況和需要注意的問題,交班時將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書面逐項列出,交接清楚。
(二)及時接聽(收)值班電話或緊急消息,認真分析研判所獲信息,及時準確向帶班領導和上級值班室報告,并根據要求妥善處置。第一個接聽電話或接辦重要事件的值班員應負責及時辦理,全程跟蹤,直至辦理結束。
(三)協助領導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迅速傳達領導要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處置,督促和反饋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接受上級值班檢查,報告值班情況并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及時將受檢情況向帶班領導報告;市局值班員檢查抽查各派出機構、綜合執法大隊值班工作情況,發現問題督促糾正;
(五)認真完整填寫《值班日志》內容,做好相關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
(六)維護值班室、接待室秩序,愛護值班地點的設施設備,保持值班環境干凈整潔。
(七)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 落實值班報備制度。市局辦公室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市政府辦、隨州市市場監管局辦公室報送節假日政務值班安排表。各派出機構、綜合執法大隊也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市局辦公室報送本單位節假日政務值班安排表。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政務值班員使用電話、傳真、網絡傳遞有關文件和信息時,應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拍照、復印涉密文件,不得采用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遞涉密信息,杜絕失密、泄密事件發生。值班期間收到的涉密文件,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妥善保管并在第一時間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由辦公室指派的人員辦理。
第十五條 政務值班員應當認真做好信息和公文接收及辦理工作。
(一)登記。值班人員接到各類電話、突發事件信息和公文要立即登記,填寫值班信息記錄;
(二)報告。所有接收的信息都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同志和帶班領導報告,并根據辦公室負責同志和帶班局領導意見向有關領導和股室負責人傳達;
(三)處置。根據帶班領導指示和辦公室負責同志意見,按照處置流程快速準確處置;
(四)交接。值班期間辦結的文件應及時交辦公室歸檔,未辦結的文件轉交接班同志按照要求辦理。
第十六條 政務值班員應積極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一)值班員應認真準確做好突發事件信息記錄,將接報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記錄清楚,并將事件(故)發生時間、地點、事件(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了解清楚,填寫《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協調處置情況記錄表》(見附件2.2,表中需注明事件處置情況和擬辦建議)。
(二)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值班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辦公室負責人和帶班局領導。
???? 重要緊急情況發生后,要按照“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確保市委、市政府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隨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報告,確保報送時間早于黨務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要求核報的重要緊急情況,原則上電話反饋不超過20分鐘,書面反饋不超過40分鐘。重要緊急情況報告要優化審批環節,采取靈活便捷形式,非涉密信息可利用電話、短信、網絡等載體報告,提高信息報送時效。
(三)加強突發事件跟蹤處置。值班員接收并按規定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后,要跟蹤掌握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及時將各級領導批示、指示傳達給有關單位執行,并做好協調督辦工作。
第十七條 市局機關紀委應加強對政務值班的監督,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第十八條 值班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值班,按時到崗,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脫崗、漏崗,不得隨意調換、頂替。值班員因特殊原因確需調班替班的,報帶班領導同意后,提前2個工作日報局辦公室備案。
第十九條 值班員和帶班領導須保證手機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確保通訊暢通。
第二十條 值班員應當服從值班安排,認真履行責任,切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耽誤值班。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市局辦公室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2.1.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協調處置情況表
2.2.值班時間規定
附件2.1
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協調處置情況表
接報情況 | 事件內容 | |||||
接報時間 | 報告單位 | 報告人及 聯系方式 | ||||
發生時間 | 發生地點 | 事件類別 | ||||
事件簡要情況 | ||||||
接報人 | 單位 | 聯系方式 | ||||
協調處置情況 | 擬辦建議 | |||||
領導批示 | ||||||
領導批示落實及回復情況 | ||||||
后續報告情況 | ||||||
其他情況 | ||||||
附件2.2
值班時間規定
白天值班時間:上午8:30 至下午 5:30
晚上值班時間:下午5:30 至第二天上午8:30
注:以上值班時間根據當時現行的作息時間而調整。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食堂管理制度
為加強局機關食堂管理,提高餐飲服務水平,規范食堂就餐秩序,營造衛生、舒適、有序的就餐環境,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范圍
全系統干部職工
二、就餐時間
工作日:早餐7:40-8:20;午餐12:10-12:40;晚餐17:40-18:10,周五及節假日前一天不供應晚餐。就餐時間按單位作息時間調整執行。
食堂需嚴格按就餐時間規定開餐,不得無故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
因會議或其他事情影響正常開餐時間的辦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延遲供餐準備。
三、伙食費用
機關食堂按照就餐人員實際就餐次數、標準統一收取伙食費用,伙食費用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具體標準為早餐個人自費3元、單位補貼2元,午餐個人自費3元、單位補貼5元,晚餐個人自費3元、單位補貼5元。
四、日常管理
1.請各就餐干部職工積極配合食堂工作,文明就餐,嚴禁吸煙,自覺排隊,厲行節約,按需取食,餐后不逗留,并將餐具放到指定位置。就餐人員要愛護食堂公共設施,保持食堂內外環境衛生整潔,不得亂扔亂倒,不得隨意挪動設施設備,不得將餐具帶出食堂。 ????2.食堂要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科學調配食物品種。食堂采購人員要嚴把采購質量、價格關,采購的食品要合乎衛生標準,不得高于市場正常價格采購。
3.食堂工作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餐具應經常消毒。食物的制作、存放要符合衛生要求,嚴格控制傳染病傳播,嚴防食物中毒。要做好食堂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清潔整齊、墻面潔白、地面光亮、桌凳無油跡。食堂垃圾要及時處理,徹底清除蒼蠅、老鼠等害蟲,確保食堂環境衛生符合規定標準。
4.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做好個人衛生,堅持洗手后操作。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現有不符合從事炊事工作條件的帶病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復健康后經批準方可上崗。
5.機關食堂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霉爛等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賠償。
6.機關食堂要遵守財務制度,做好就餐人員就餐情況的匯總工作,經辦公室核對后,每月與個人結算一次就餐費用。
五、食堂公務接待
1.機關食堂應作為單位正常公務接待活動的首選場所。
2.嚴格遵守接待標準。食堂不得違規采購高檔食材、違規提供香煙、高檔酒水。不得以商務接待標準處理公務接待開支。
3.嚴格遵守接待范圍。不得違規宴請、同城接待、超人數陪餐,不得以“工作會議”“考察調研”“節日慰問”等名義,在食堂組織無實質公務的宴請和聚餐。
4.規范招待費報銷。各股室(單位)在公務接待前需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員,招待費報銷需單據齊全、信息屬實、票單相符,不得化整為零,不得虛列接待單位、人員或虛報人數等方式偽造“空白公函”,杜絕出現“一函多餐” “一餐多報”等問題。
5.嚴禁轉嫁接待。將違規吃喝費用轉移到食堂開支;以公務、商務、外事接待名義在食堂公款宴請朋友。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輿情監測和應對處置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輿情監測和應對處置工作,建立健全輿情監測和分類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正確引導、妥善處置市場監管輿情,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輿情,是指通過新聞媒體、網站、客戶端、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傳播載體進行報道和傳播,可能或已經引起公眾普遍關注的市場監管相關信息和突發事件信息。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輿情監測,是指聯合上級單位運用專業輿情監測技術,結合人工監控,開展市場監管輿情信息收集、通報和預警。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輿情應對處置,是指對監測到的輿情信息進行風險研判,制定應對處置意見,并實施處置,有效引導輿情。
二、組織管理
第五條??輿情監測和應對處置堅持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快速響應、協同應對,積極穩妥、依法處置的原則。
第六條市局輿情監測和應對處置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由市局辦公室負責對接隨州市局新聞宣傳科和市委網信辦。
第七條 市局建立輿情工作聯絡員、網評員隊伍,負責關注、發現、報告本業務領域、本轄區輿情,配合開展輿情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第八條 輿情處置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涉事單位是輿情應對處置第一責任主體,具體負責輿情處置工作,市局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
第九條??機關各股室、各市場監管所、執法大隊對市局辦公室交辦的輿情,應及時調查核實和處置。
第十條??涉及市局與其他監管部門職責交叉的輿情,應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依法規范有序開展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做到重大輿情協同發聲。
三、輿情監測
第十一條??建立輿情報告機制。機關各股室、各市場監管所、執法大隊工作中發現的輿情應當及時報告市局辦公室,不得隱瞞。
第十二條??建立輿情預警機制。市局監測到涉及市場監管部門的需要應對處置的輿情,應及時以適當方式進行預警,并提出輿情應對建議。
第十三條??建立輿情反饋機制。機關各股室、各市場監管所、執法大隊對交辦、預警的輿情處置事項,要及時反饋,并對反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做到初報快、核報準、續報全。
四、輿情應對處置
第十四條??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應遵循“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導向正確”的原則,并建立輿情分析研判處置機制,提高輿情應對處置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條 涉及全市系統市場監管輿情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輿情交辦。市局辦公室根據局領導批示意見,將輿情交辦至相關責任單位。
(二)調查核實。相關責任單位在接到市局輿情交辦后,應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并及時向市局報送初步情況,初步情況可采取電話形式報送。
(三)報告情況。相關責任單位應按照要求及時報告調查處置情況,并在輿情妥善處置完畢后,向市局辦公室報送經分管領導審批的完整輿情事件書面報告,包括事件起因、性質、經過、處置、影響、責任以及經驗教訓、后期對策等。
對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隨州市局轉辦的輿情要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反饋處置結果。
第十六條??如需向媒體回應輿情,由市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按以下步驟實施:
(一)準備口徑。市局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股室、單位研究擬訂回應口徑,報市局主要領導審定。同時,視情況向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報告,必要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二)組織回應。根據輿情發展情況,市局辦公室按照局領導批準的統一口徑,通過發布新聞通稿、組織采訪報道、通報會、邀請專家解讀等形式,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局相關股室、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向媒體回應輿情。
(三)輿情引導。市局辦公室在市局回應媒體后,應及時將回應材料分發給各級輿情聯絡員、網評員,配合進行回應、釋疑解惑,引導輿情走向。同時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網站及專家的溝通聯系,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四)輿情跟蹤。輿情回應后,市局辦公室持續跟蹤監測輿情,并根據輿情變化趨勢研判是否需要準備后續回應口徑。
(五)評估總結。重大輿情得到有效處置后,相關處置單位及涉事單位應對輿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評估總結。
第十七條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違反保密規定將涉密、內部敏感文件或信息通過互聯網傳輸或處理而引發輿情事件的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市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廣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訪工作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信訪工作,明確信訪職責主體,保障群眾訴求渠道暢通,保護信訪人合法權益,依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信訪工作條例》《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局辦理信訪事項適用本制度。因消費糾紛的投訴、舉報,或者針對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申請仲裁或行政復議,或者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相關業務等事項,依照《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信訪工作應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預防與化解相結合的原則,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本級和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做到事前源頭防范、事中妥善處理、事后有效穩控。
二、工作職責
第四條 主要領導對本單位的信訪工作負總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信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整體部署,統一安排;
(二)結合實際,不定期召開信訪工作專題會議,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三)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
(四)審定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及領導責任追究意見;
(五)研究、督促、辦理上級領導批示的信訪事項并審核簽署辦理情況;
(六)負責本單位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七)解決好信訪工作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等有關問題;
(八)其他應當承擔的領導責任。
第五條 分管領導對本單位的信訪工作負主要責任
(一)認真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
(二)負責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部署和檢查指導系統和本部門的信訪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復雜、疑難信訪問題;
(四)組織落實本部門信訪工作責任制;
(五)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研究、督促、辦理上級領導批示給本人的信訪事項并審核簽署辦理情況報告;
(六)協調解決信訪工作機構日常工作中的實際困難。
(七)其他應當承擔的領導責任。
第六條 承辦股室(單位)對本單位信訪工作負直接責任
(一)局辦公室嚴格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上級決策部署及本單位信訪工作制度,依法、及時、規范地接收、登記、受理、轉送、交辦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確保程序合規、事實清楚、證據確鑿。12315、12345投訴舉報咨詢事項由消保股處理。
(二)承辦股室(單位)對受理的信訪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核實,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研判,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將處理意見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定。
(三)承辦股室(單位)在局辦公室交辦受理信訪事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未辦理完畢的,局辦公室督促辦理,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辦理, 承辦股室(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重新辦理工作。
(四)承辦股室(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辦結信訪事項,并按照規范格式和要求,將辦理過程、處理結果、政策依據及信訪人意見等形成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及時、準確、規范地報局辦公室。辦理結果需回告信訪人、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的,由承辦股室(單位)擬文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回報。
(五)承辦股室(單位)要主動、耐心、細致地與信訪人進行溝通、解釋和疏導,做好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和情緒安撫工作。
(六)局辦公室負責將受理、辦理的信訪事項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信訪信息系統(上報),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臺賬,做好相關文件、記錄、證據等資料的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
三、責任與監督
第七條 對本單位違反信訪紀律的黨員、干部,在信訪工作中處理不當、接到信訪應報告而不報告、不履行職責、推諉、敷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在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條 對于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名譽等方面不宜公開的信訪材料和信息,接訪人員應遵守信訪紀律,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違規擴散信訪內容、領導批示意見和調查過程等情況。
本制度由市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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