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隨州市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經審議通過,現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22日
隨州市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提升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者高質量就業,加強我市就業創業培訓工作管理,根據《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鄂財社發〔2017〕102號)、《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鄂人社發〔2018〕64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地人社部門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適應就業培訓工作發展的需要,充分調動各類社會培訓資源,組織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工作,在現行政策范圍內,積極支持各類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在認定的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崗前培訓和以項目制方式開展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機構的認定工作,按照培訓機構管理權限,由縣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負責。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成為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受理申請的縣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依據《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鄂人社發〔2018〕64號)第八至十二條規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組織相關人員每年集中進行一次認定工作(特殊情況下經報人社行政部門主要領導同意可依申請開展認定),同時核準享受補貼的培訓專業。對培訓機構定期檢查公告,實行退出機制。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