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自負醫療費、教育費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怎么申請臨時救助?
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民政辦公室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受申請人委托,村(居)委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代為突出臨時救助申請。申請臨時救助應提交的材料:臨時救助申請書(須加蓋村民委員會、社區公章);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家庭(個人)遭遇困難證明材料;遭遇支出型困難、其他困難的低收入救助對象和其他對象,申請人應提交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銀行存折(卡)賬號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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