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辦林業工作部門、相關城管執法部門,國有林場、市林業局有關股室、局屬二級單位:
為貫徹落實《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湖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隨州市古銀杏樹保護條例》,做好全市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的通知》(全綠辦〔2025〕9號)《省林業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林生〔2026〕38號)要求,現將《廣水市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作,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古樹名木資源普查任務。
附件:廣水市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方案
廣水市林業局???? 廣水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廣水市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方案
為規范全市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的通知》(全綠辦〔2025〕9號)《省林業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林生〔2026〕3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第二次資源普查工作的基礎上,廣水市于2024年開展了古樹名木資源補充調查工作,并形成相關成果。以湖北省2024年古樹名木資源補充調查成果為底數,在全市范圍開展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進一步摸清古樹名木的資源分布、生長狀況和保護管理等情況,形成全面、準確的全市古樹名木資源管理數據庫,為科學、精準、依法保護管理古樹名木奠定堅實基礎,推進古樹名木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二、普查范圍
普查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分布在城市、鄉村的古樹和名木。
三、主要任務
普查內容主要包括調查古樹名木的位置分布、樹種、樹齡、數量、生長勢、生長環境和保護現狀等。根據古樹名木散生、群狀分布的特點,按照普查技術方案要求,分類施策開展具體調查。
對目前在冊的古樹名木進行更新調查,補充更新有關調查因子,如樹高、胸徑、生長勢、生長環境、保護現狀等。對原有普查范圍內新增的古樹名木,開展地理位置確定、樹種鑒定、樹齡測定、測樹因子測量、生長勢觀測、保護現狀調查等,保存必要的圖像和影像資料。
四、組織分工
(一)廣水市級部門
廣水市林業局和廣水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廣水市內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以湖北省2024年古樹名木資源補充調查成果為底數,開展實地調查、數據匯總、成果自查、專家評審,并分別將普查成果上報隨州市林業局、隨州市城市執法委員會,廣水市林業局負責廣水市境內鄉村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廣水市城市執法管理局負責廣水市城市規劃區內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
(二)鎮級部門
以2024年湖北省古樹名木資源補充調查成果為底數,配合市級部門開展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鎮、辦、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林場負責配合市級部門完成本轄區內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協調督促屬地內有古樹的村配合完成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杜絕遺漏古樹。
村級組織
以湖北省2024年古樹名木資源補充調查成果為底數,配合上級組織完成本村內新增和死亡古樹調查,做好向導和后勤服務,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時間安排
普查工作自2026年1月開始至2027年12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6年1-4月):制定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宣傳學習《湖北省第三次古樹名木普查操作細則》,開展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技術培訓工作。
(二)全面開展階段(2026年5-12月):全面開展古樹名木資源普查、鑒定等工作,形成完整的文字、照片、影像、數字檔案。
(三)質量檢查階段(2026年11-12月):廣水市林業局根據《湖北省第三次古樹名木普查操作細則》質量檢查要求開展自查,提交質量檢查報告。隨州市林業局根據《細則》質量檢查要求開展檢查,提交質量檢查報告。湖北省林業局根據《細則》質量檢查要求開展檢查,提交質量檢查報告。
(四)成果匯總上報階段(2027年1-4月):廣水市林業局匯總鄉村古樹名木普查成果上報隨州市林業局,廣水市城管執法局匯總城市規劃區內成果上報隨州市城市執法委員會。
(五)成果公布階段(2027年5-12月):配合完成普查成果抽查復核工作,經國家審核通過后,根據古樹名木公布權限,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配合推進第三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加強進度調度和工作指導。嚴格執行縣級自查、省市復查、國家抽查的質量把控機制,結合無人機遙感監測等技術,提高普查工作質效,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做好安全保障,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落實保密責任制,未經審核的普查成果不得公開。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科普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保護古樹名木的責任意識與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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