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優化營商環境,整合執法資源,提高監管效能,結合2025年度廣水市“雙隨機、一公開”市直部門聯合抽查計劃,特制定2025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現公示如下:
一、檢查目的
為加快建設和推廣交通運輸行業隨機抽查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對交通運輸市場主體的事中和事后監管水平,切實解決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及事中事后監管出現真空的局面。
二、檢查事項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從業人員資質、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情況,車輛維護保養記錄,衛星定位裝置的安裝及維護情況,生產薄弱環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檢查法規制度、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責任體系、應急管理、資質保持、裝備設施、教育培訓、參建單位人員自檢體系及監理單位人員上崗審批環節,人員數量和資格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需要進行監督檢查的其他內容。
三、檢查對象
所有的客運企業、汽車維修企業、物流企業和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水運企業、中標參建的所有施工企業等。
四、檢查方式
例行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日常巡查、實地檢查、抽查資料、現場勘查(驗)等
五、檢查計劃
1、對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每月一次;
2、節假日和春運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按時間節點進行;
3、業務行執法檢查,如經營行為、質量信譽檢查等內容結合每月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進行。
廣水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2025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 |||||||
序號 | 行政執法機關 | 檢查 對象 | 檢查內容 | 檢查依據 | 檢查 時間 | 檢查 方式 | 檢查頻次 |
1 | 廣水市交通運輸局 | 道路運輸企業 | 對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4年第5號) 第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急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工作實施聯合監督管理。 | 2025年10月底前 | 現場 檢查 | 一年一次 |
2 | 廣水市交通運輸局 | 道路運輸經營主體 | 對道路運輸經營主體的監管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18號) 第六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工作。 第八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道路客運和客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原則上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八十八條第一款??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客運經營者擬投入車輛和聘用駕駛員承諾、進站承諾履行情況開展檢查。 | 2025年10月底前 | 現場 檢查 | 一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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