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20時49分許,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110指令稱:在廣水市駱店鎮通村公路某村路段,有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被撞,生死不明。
接到警情后,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經查,現場55歲的死者黃某某衣服上僅留下一塊藍色燈罩碎片,肇事車逃逸。案情重大且復雜,交警大隊迅速組建偵破專班開展破案。
藍色燈罩碎片成為唯一線索,專班民警經分析初步認定,肇事車為二輪摩托車。鎖定車型后,在市公安局一體化專班的支持下,獲取事故路段的一段監控視頻,模糊發現一輛藍色二輪摩托車在事發現場停留過。掌握情況后,民警通過反復摸排、走訪,獲悉死者黃某某當時駕駛鄂SZXXXX二輪摩托車沿駱店鎮通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駱店鎮某村路段時,因摩托車后座載的魚掉落在地,黃某某將車停靠在路邊,下車步行到后面去撿魚時,被一輛二輪摩托車撞倒,造成黃某某當場死亡。
偵破民警通過工作,發現牌號為鄂SNXXXX的鈴木125藍色二輪摩托車與現場撞人的車型及車身顏色基本相似,民警找到該車駕車人石某某(男,56歲,廣水市駱店鎮人),并查扣涉嫌肇事車。1月6日11時許,在鐵的證據面前,石某某對自己駕車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石某某于1月5日20時23分許,駕駛挪用的號牌鄂SNXXXX鈴木125藍色二輪摩托車行至事發地肇事后,害怕承擔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抱僥幸逃離現場。回家后,石某某仍不放心,又駕駛該車到陳巷鎮一摩托車修理店,將破損的摩托車進行修復。本以為這樣就能躲過,不想,還是被廣水公安交警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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