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
為支持全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根據《湖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農發〔2021〕25號)、《湖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鄂財農發〔2023〕6號)、《湖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鄂財農發〔2023〕13號)、《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鄂財農發〔2023〕73號)等文件要求和市鄉村振興局投資項目建議方案,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撥付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第一批)共計3794萬元(詳見附件)。
上述資金收支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和“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主要用于規劃內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貼息、易地搬遷后續扶持、新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和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各鎮(辦)、開發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鄂財農發〔2022〕53號)和《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納入直達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財農發〔2022〕28號)等文件精神和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按照申報項目實施,同時按“一本通”要求做好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完善相關手續。在保證銜接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實施,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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