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曉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優先采購本地優質產品和服務,激活本地企業活力的建議》(第12號)已收悉,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監督,現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5條規定:“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對其他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因此,我局無法制定和落實本地優質產品優先采購政策。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支持!
廣水市財政局
2020年5月25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