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創業(含個體工商戶、合伙經營、開辦公司)的城鄉勞動者(含外地來鄂創業人員),具體包括: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刑滿釋放人員;
5.高校畢業生(含留學回國畢業生);
6.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7.返鄉創業農民工;
8.網絡商戶;
9.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10.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含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未結清貸款,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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