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1.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2000元的創業補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前需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省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各類返鄉創業人員5年內在本地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返鄉創業人員是指:在外就業、創業、讀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回到原戶籍所在地范圍內創辦各類經營實體的人員)。
以上創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二、申請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1份);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復印件1份,申請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5.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申請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6.返鄉人員外出證明和帶動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各1份,申請返鄉創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三、辦理方式
網辦或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
咨詢電話:0722-625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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